菜鸟新人 发表于 2012-11-12 15:36:02

试用期女员工怀孕,要求休病假~~

{:soso_e109:}上个月招入一女员工,入职前已做过体检了,没有怀孕。但,最近未来上班且快递医院病假单,说已怀孕。经联系沟通,该女员工很有可能病假休到生完孩子,休完产假。请问,我该怎么做???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2-11-12 15:50:50

没有相关法规规定“一怀孕就得休假”;再次通知其本人到公司指定的或在当地具有权威的医院再次检查;第三求职申请表上有没有一条“如求职者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会被公司无偿解雇的相关文字内容。

菜鸟新人 发表于 2012-11-12 15:54:55

    1.她有妇婴医院医生的病假证明;
    2.求职申请表上有“如求职者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会被公司无偿解雇的相关文字内容。

  {:5_214:}关键是此人是我极力推荐的(面试时还是比较优秀的)!但,现在叫我情何以堪,如何像老板交代,如何去跟用人部门解释啊。

shxhrzzh 发表于 2012-11-12 17:29:03

1、能提供病假相关证明就让人家休,医院再检查也不会说给你出一个不用休的证明。
2、现在辞退,即使违法辞退,支付双倍补偿金。
之前看到过这样的一个仲裁案例,哺乳期间辞退,劳动者要求支付双倍补偿金和到哺乳期结束的工资。仲裁最后裁决是两者只能申诉其一,双倍补偿金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工资是说明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具体百度里面搜一下这个案例看看。
不过各地的仲裁还是有些不同的,同一事件会出现完全不同的裁决。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2-11-12 20:59:19

“不能以怀孕了就要休病假为由申请假期”啊,要是这样每个女员工都说怀孕一个月了就开始休假啊,除非是权威医院的证明该女员工确实需休假保胎啊,再说保胎的话也就最初怀孕的前三个月或前个月啊,不至于一直休到底啊?!!

景逸轩 发表于 2012-11-12 23:18:26

这种情况,如果一直能提供假条,企业只有2种处理方式:一是违法解除,给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二是按病假,给病假工资,北京是不低于最低标准的80%即可。这两种方法我都操作过,呵呵

zzrniuniu 发表于 2012-11-13 08:58:12

现在还在试用期,可以看看《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用工的管理规定。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11-13 09:54:18

接受现实,这个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要不就不要开企业!

beidao 发表于 2012-11-13 10:24:53

遇到这样的人,真的是很无语啊

让心平静 发表于 2012-11-13 10:42:48

本帖最后由 让心平静 于 2012-11-13 10:47 编辑

遇到这样的事是挺郁闷的,要好好处理。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但是,在具体操作时,企业仍然要考虑到多方面因素。
这只是个人理解,希望你在咨询一下相关的专业人士在做决定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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