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后不转正问题咨询各位
本帖最后由 kurur 于 2013-1-25 10:16 编辑我是2012年2月1日入职的,入职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限是三年,在劳动合同上写明了试用期工资金额,和试用期期限,以及签订合同的年限是三年,但是在正式工资这栏未填写空白的,在2012年7月时候HR让我签了转正申请后,就没有下午问,当初面试的时候转正说好的转正工资也没有,现在还是拿的试用期工资,到今年2月就是拿了1年的试用期工资了,请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补回之前6个月的正式工资差额!谢谢!
另外补充:公司有个兼职的外招和我相同的工作的他的薪资是1000元/月,每月的周一来半天!我是不是可以以这个来确定相同岗位工资? 个人建议,拿着你的工资条或者是公司发给你工资的相关证据,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归还所欠工资并要求经济赔偿
仅供参考哈. 合同上正式工资为空白的话,那你是没有任何理据的。
有很多不负责任的招聘人员,为了完成自己的招聘计划,个人口头告诉应聘者转正工资能有多少多少,但实际上公司根本不能提供。
一切还是要以劳动合同为准啊。而你的合同来说,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 口头谈的都无效,如果走法律程序讲究的是证据,而你现在手上无任何对你有利的证据,所以。。。。只要公司发放的试用工资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就合法,你现在的情况公司完全可以说当时约定的是试用与转正工资一致 我的前HR说可以要求现在实习工资的20%的补偿是否可以? 有的公司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一致,是没有问题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wuduguer 发表于 2013-1-23 1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的公司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一致,是没有问题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 ...
那我意思是不是我最差最差也可以要求我现在工资的20%的补偿 kurur 发表于 2013-1-23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我意思是不是我最差最差也可以要求我现在工资的20%的补偿
从你提供的信息看不出来。如果你们公司该岗位最低工资就是你的这个工资水平,是没有问题的。没有规定说转正一定要涨工资。 {:5_204:}爱莫能助啊~! 当时的所谓组汗蒸工资只是口头说的,没有任何书面的承诺和约定,无法追讨。
除非你去跟老板协商,他承认有这个承诺,同时你让他书面写下来或者把对话录音做证据。
同时,PS:不过以HR身份还是员工身份,我们都应该清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也就是说,转正后工资,并不是一定要比试用期工资高,可以相等,甚至低于试用期工资。
以员工身份来说,我们在约定工资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转正工资,免得以后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