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yong0 发表于 2013-2-13 22:50:51

一、.21.75
  (365-104)/12= 21.75 天  
    该日期为平均每月的计薪天数(包含国假)。
  该日期比如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算日工资的就使用该计薪天数。
二、.20.83
   (365-104-11)/12=20.83天 [11天为每年国假数】
  该日期为平均每月的实际工作天数。
  该日期在统计职工工时的时候可以用到。计算加班工时用的
当然应是3000/21.75*9=1241.38元,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咨询平台交流QQ:291460461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3-2-14 09:06:39

yazhi999 发表于 2013-2-13 1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以上同仁出现的问题,我再明确一下。如有欠缺,还请多多指教。
首先:明确20.83 和21.75 这两个数字的概 ...

是这样的:公司全勤的人员工资就是3000,只有当未全勤时,工资才有扣除额,也就是说,在出勤天数相同的情况下每个月的扣除额是不同的。比如,应出勤日是17天,出勤16天,扣除额就是3000/20.83*(17-16);应出勤日是22天,出勤16天,扣除额就是3000/20.83*(22-16)。
此贴问题是: 2月新入职员工,享受带薪国定假日吗?是乘以9?8?
不料,帮助我的同学们却指出了公司的不合理处,就是大家在讨论应该除以20.83? 21.75? 20?

yazhi999 发表于 2013-2-14 10:31:31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3-2-14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这样的:公司全勤的人员工资就是3000,只有当未全勤时,工资才有扣除额,也就是说,在出勤天数相同的情 ...

我明白了,就是你们的日工资全年都是固定的,就是3000/20.83.这个数值是不变的。出勤天数另外再算。虽然和我们的不一样,但是我觉得应该可以,也比较公正。 至于楼主刚提到的问题。该员工肯定不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因为他是2月18日入职的。2月10日过年的时候,他还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当然也享受不到这三天的带薪休假。 出勤天数应该乘以9.

huqiao8328 发表于 2013-2-15 10:59:40

吕兆 发表于 2013-2-13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上两种算法都不对。
20.83天为月工作日,用于计算加班天数的。



同意8楼说法

吕兆 发表于 2013-2-16 10:08:17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3-2-13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3-2-16 11:50:46

本帖最后由 JokerSeraph 于 2013-2-16 12:44 编辑

yazhi999 发表于 2013-2-13 18:55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以上同仁出现的问题,我再明确一下。如有欠缺,还请多多指教。
首先:明确20.83 和21.75 这两个数字的概 ...

20.83不是计薪天数,是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是日工资折算天数。
简单一点说就是每月出勤20.83天,应该发给21.75天工资,多出来的这0.92天是11天/年折算的带薪法定节假日。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3-2-16 12:01:38

本帖最后由 JokerSeraph 于 2013-2-16 12:38 编辑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3-2-14 09:06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这样的:公司全勤的人员工资就是3000,只有当未全勤时,工资才有扣除额,也就是说,在出勤天数相同的情 ...

乘以9没错,但减去的不该乘以8。
你们的核算方式有一点问题,无法与正常的21.75天的日工资折算合上,但用你们的天数其实也算的出来的。
减去的算法应该是3000-(3000÷20.83)×(20.83-9)=1296.21,具体说明如下:
1.你们的日薪核算天数为20.83,但2月全勤也只有20天,即0.83天未出勤也发放,所以不管怎么算,只用整数核算都不可能没有差额;
2.春节假期是带薪的,但由于该员工18日上班,应予以剔除,减去的算法中没有将春节假期剔除,相当于其享受了带薪假,即你的算法1核算了其9+3+0.83天的工资;
3.为什么用20.83-9,是由于以上两项原因,即员工只出勤9天,有8天工作日及3天带薪假日未出勤,剩余20.83-8-3=9.83,至于原因1的0.83天你们给还是不给,自己决定吧,我考虑到其出勤天数未超过未出勤天数即当月出勤不满一半,故没有计算。

somen 发表于 2013-2-16 13:37:33

我们统一都是按21.75天来计算。

xitang 发表于 2013-2-16 14:10:45

节后上班是不可能倒回去给福利假期。

yazhi999 发表于 2013-2-16 15:37:52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3-2-16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乘以9没错,但减去的不该乘以8。
你们的核算方式有一点问题,无法与正常的21.75天的日工资折算合上,但用 ...

真心复杂!这不是我们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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