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改对于劳务派遣的影响有多大?如何规避?
劳动合同法修改以后对于劳务派遣进行很多的限制,特别是明确了临时性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还提出要限制派遣工的使用比例,此次修改对于劳务派遣这种方式冲击有多大?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呢?我认为冲击的力度取决于地方劳动部门的执法力度,一些小的派遣公司无后台无背景,可能会倒掉,导致市场重新洗牌,形成大公司垄断的局面。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继续使用派遣不仅会带来潜在风险,而且还会导致成本的上升(因为市场垄断的结果),而且就使用派遣的目的来说,无非就是要防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出现,可是现在看来很多职工因为要拿失业金,对于无固定期限并不欢迎,所以未必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可怕。所以还是建议用工单位转为与公司签订合同。
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我们从来不使用劳动派遣的 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真的没用过哦 影响不小啊,大城市没那么明显,但中小城市太多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了。劳务派遣还是降低了成本,而且为公司少了很多麻烦。现在规定劳务派遣不能超过总员工的10%。 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是共和国长子,政府有特殊照顾? 对大型垄断企业来说,………………{:5_248:} 劳务派遣大大损坏的劳动者的利益,反正就是不公平 我们公司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接近50%,如果执法严一点的话,必须降低。 原来广东省出了一个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意见稿,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必须在工作地缴纳社会保险,这一条如果出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猫腻就会减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