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钟点工约定试用期,合理吗?
周阿姨为一家公司做小时工,双方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约定:周阿姨负责每天上午打扫公司卫生,每天工作3小时,每小时工资为20元;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小时15元,工作时间为8个月;工资每月结1次。工作两个月后,因家中有急事,周阿姨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又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了其要求。
对此,你怎么看?
劳动合同法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应约定试用期。
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结算周期一个月不合适。 同意楼上的说法,小时工不能约定试用期。 1、约定试用期违法,因为非全日用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适用约定试用期。2、工资结算周期是一个月违法,应是十五天给予结算。3、辞职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合同,单位拒绝理由不成立。 单位拒绝无非是不想给她发全额工资,按照规定是不应该有试用期的,而且本人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可是单位就是不给你工资,你又着急走,也没办法啊,除非你愿意花时间和单位打官司。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了。 学习中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之一就是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所以用工单位以合同未到期而不同意周阿姨离开是没有理由的。另外,约定试用期以及一个月结算一次工资也是不符合非全日制规定的。周阿姨对单位的拒绝可以不予理睬,如果单位以此不予结算工资引起仲裁,因此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那就更是得不偿失了。 过来学习学习,楼上很专业{:5_147:} 大家都说了,我都来不及说了。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有试用期2、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不得超过15日。3、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1、约定试用期违法,因为非全日用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适用约定试用期。2、工资结算周期是一个月违法,应是十五天给予结算。3、辞职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合同,单位拒绝理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