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f731 发表于 2014-7-11 08:55:54

依照合同约定

wbaoba_0 发表于 2014-7-11 11:03:38

没啥可讨论的,3个月后默认为已经转正,按照转正的待遇处理!

shanexu 发表于 2014-7-11 16:17:49

此种情况,法律上已视为转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不存在试用期延长。无论转正手续是否办理,都不影响员工已转正的法律后果。

绿芽hr 发表于 2014-7-11 17:44:11

按合同的办。同时作为HR要想想怎么杜绝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那些年ω专注 发表于 2014-7-11 18:42:37

谢谢大家精彩回复!

还是操作层面问题。

老牛0613 发表于 2014-7-11 22:57:44

个人觉得应该规范转正程序,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延期,这样就有理有据。

somen 发表于 2014-7-12 09:21:40

试用期考核务必在转正日期之前一周就要完成,要不然时间一到,按法律都已算转正。现在员工既然准备辞职,那就赶紧协商走人了,留个定时炸弹,用又不能用,到时候送又不好送,更难办。
转正的时间段给人家转正工资吧,人家也走得安心。

huangxu010320 发表于 2014-7-12 11:12:44

如果合约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到未办理转正手续将视为默认转正处理.

周圭卷 发表于 2014-7-15 12:52:03

此贴有意思~

浮云SL 发表于 2014-7-16 12:44:25

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不能延长的。如果试用期表现不好,可以直接辞退;如果没辞退,不管公司办没办相关手续,实际上是转正的, 就应该发转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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