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f731 发表于 2014-9-12 09:02:01

本帖最后由 hxf731 于 2014-9-12 09:03 编辑

1、A员工4月份外出期间:
   法律上有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我觉得4月份的事件应自工伤;

2、6月中旬,在外出途中,再次受伤
   个人疑问:这次外出是否是公司委派行为,还是处理私人事务?
   如果是公司委派其外出办事同上款,因算工伤

3、由于公司为给员工依法及时缴纳保险,而发生的工伤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4、按照公司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及以上按自离处理
   员工既然7月1日到7月7日日,均未到司上班,那就依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前期:1)、公司制度的制定合法、合理;
         2)、员工有知悉相关制度的证明
         3)、书面告之员工

shanexu 发表于 2014-9-12 10:52:21

很好的案例啊!值得讨论。
既然已经按照自离处理,那么准备应对后面可能的情况。比如说,员工如申请工伤待遇,必须先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该员工共受伤2次,第1次属于工伤,应由企业承担工伤待遇。第2次情况描述不明,如何被C撞伤?因此不能简单认定第2次属于工伤。
企业在未给员工参保的情况下,要全额承担工伤待遇。那么,企业可以先梳理一下:停工期的工资是否按期支付?工伤的医疗费是否已报销?员工的治疗是门诊还是住院?如果是住院,还会涉及到伙食费、交通费、陪护费等。看一下病历,韧带撕裂的情况是否严重?恢复如何?如果已经康复未留后遗症,那么不够10级标准。
既然不够定级,员工又存在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那么,企业需要将该员工存在旷工现象的证据,如考勤表、工资单、同事证明等提前准备,以应对可能的仲裁。同时,也要看下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规定,员工是否已知晓该制度或曾签字确认该制度。
做好了准备,企业从容面对仲裁吧。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12 12:27:02

如果该单位有HR,先把HR开了再说,当然这个人必开无疑

球球霏 发表于 2014-9-12 14:15:59

学习,学习~

球球霏 发表于 2014-9-12 14:17:12

大家的评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遵循劳动法的规范化。往往很多企业在执行力度上还是比较欠缺~

dan0712 发表于 2014-9-12 17:14:50

这种员工一定是不能要的,但公司没能给他上保险是要付出代价的,最好私了,写个协议,让他拿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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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如果是你,你会与员工A终止劳动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