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nnyhuang 发表于 2014-10-20 21:07:10

合同到期,职业病鉴定中~~~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10-21 09:45 编辑

      如题,本公司有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预备续约,凑巧的是员工正在做职业健康体检。按劳动法条,期间是不可以解除的。其中职业病被鉴定的可能性极小,但现在又没出结果。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我现在理解的是不可以解除,但是可以终止。另外就是在这个鉴定期间,工资要怎么付?
各位前辈,帮忙指点迷津。

10月6日就到期了,这个月底一定要要让他办完手续。

慢慢桃 发表于 2014-10-21 11:02:47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你说的这种情形符合四十五条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也无法期满就终止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慢慢桃 发表于 2014-10-21 11:17:53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最后被认定为职业病,这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没认定为职业病,职员有请假,就按公司的病假规定处理。

bunnyhuang 发表于 2014-10-21 12:37:20

{:5_252:}    能想到的方案就是做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让他签,在等结果的时候消耗假期。

bunnyhuang 发表于 2014-10-21 13:16:01

慢慢桃 发表于 2014-10-21 1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

嗯。我们是按职业病这块来处理,目前还在核实阶段。如果被认定非职业病,那我们的工资就按医疗工资60%来付。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4-10-21 16:51:11

个人建议:一、可以停职不停薪,但薪酬发放标准按照当地工资水平支付;二、检查如属于职业病范畴,再予以按照标准给予支付前期停职期间的薪酬,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hxf731 发表于 2014-10-21 20:30:02

不能解除合同,也无法期满就终止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hdfangfang 发表于 2014-10-22 09:13:22

学习了,感谢分享啊,对于法律条文的学习真的不够啊

管水 发表于 2014-10-22 09:26:07

二楼,三楼回复的好详细啊!学习一下。

会飞行的草 发表于 2014-10-22 10:24:35

看看大家分享的这些法律条文类的,长知识了!{:5_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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