穎ˇ 发表于 2015-1-30 08:48:10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1-30 06: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在合同中,不要再新弄,

增加协议不好吗?因为员工还经常需要调岗还工作地方调动。因此,早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职务(工种或岗位)为              。易方达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这些地方都不知道该如何填写才可以广泛点

管水 发表于 2015-1-30 08:51:22

工作时间填:标准工时制,同时在第十一条第三款中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为XXX元。

sljpn 发表于 2015-1-30 12:53:58

穎ˇ 发表于 2015-1-29 1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不定时工作制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呢,新开的小公司,老板还在创业中,那流程太麻烦了。 ...

可以报批,没有那么麻烦。

常理 发表于 2015-1-30 15:08:34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5-1-29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补充一点,因为国定假日加班一定要3倍工资,因此基本工资越低越好,节省成本嘛。 ...

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吧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5-2-2 13:49:49

常理 发表于 2015-1-30 15: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吧

那是当然的啦

bj-hr 发表于 2015-2-2 14:29:10

这个好像有点违法吧,8*6=48小时,显然大于劳动法规定得最多44小时的要求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俊汐 发表于 2015-2-3 07:59:36

本帖最后由 俊汐 于 2015-2-3 08:04 编辑

不过工时制是要去劳动部门申请报备的,不是自己想用哪种就是哪种的。不过按LZ所说的,基本符合综合工时制(每天工作少于8小时,一周工作不多于44小时,一周至少休息1天,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可以在申请时向劳动部门说明,应该是没什么大问题的。若采用标准工时制,那你周六就要给予2倍的加班工资了.另外薪资处可以用文字填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不要直接写数字。至于在薪资计算时,将基本薪资定位1310元,其他部分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这样相对会比较合理点。另外补充一句:法定节假日(11天)上班是必须以3倍薪资结算,不允许补休调换的。

俊汐 发表于 2015-2-3 08:02:38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1-28 2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能写标准工时制。到你可以在双方约定中补充,‘’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做出必要调整,比对标准工作时制执 ...

若是按照标准工时制进行,而LZ公司的实际上班时间却不是如此,即便当时谈好了,对于劳动者而言缺乏公平性,若后期劳动者有考勤数据在手的话,到时仲裁公司,公司还是照样要补偿多余时间的加班费的。

俊汐 发表于 2015-2-3 08:18:47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5-1-29 1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抠门版本如下:
1.该岗位事先申请不定时工作岗位。
2.工作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其余算作加班(加班需要领导签 ...

其中一项有疑问,加班需要领导签字确认才认可,那就是按你的说法,员工一周上满5天即可,周六那天若领导不签字,也就是可以理所当然休息了,也不会算作旷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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