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汐 发表于 2015-3-12 08:17:20

一套人马,若干块牌子,是用工新常态,但新风险呢?

      随着“营改增”铺开,更多企业选择设立关联公司,这让劳动者会为若干家单位提供劳动。如A公司员工在为B公司办理业务时遭遇事故,那工伤算A公司还是B公司呢?如B公司在更发达地区,不排除劳动者选择认定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B公司支付工伤待遇的可能。关联公司用人不能太跨界,按单位分别用工比较好。
      讨论:各位有没有类似从事着关联公司的工作呢?甚至遇上类似的劳动纠纷呢?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5-3-12 08:37:21

我先占个一楼:lol

我们暂时没遇到这种情况,要我说的话,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哪家公司,就应由哪家公司负责。这里说的劳动关系是指与哪家公司签的合同,交的保险。
到其他关联公司工作就看作是派遣。像劳务公司操作一样,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务公司为劳动者参保,用工单位只支付劳务公司业务费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还是由劳务公司负责。

rainytao 发表于 2015-3-12 09:07:37

劳动关系在哪里,就是哪里。

俊汐 发表于 2015-3-12 09:28:34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5-3-12 0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先占个一楼

我们暂时没遇到这种情况,要我说的话,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哪家公司,就应由哪家公司负责。 ...

不过也要考虑虽未签纸质合同,但实际劳动关系的发生。

俊汐 发表于 2015-3-12 09:29:17

rainytao 发表于 2015-3-12 0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关系在哪里,就是哪里。

不过也要考虑虽未签纸质合同,但实际劳动关系的发生。毕竟两者属于关联公司,若无关联,又另当别论了。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5-3-12 10:03:53

俊汐 发表于 2015-3-12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也要考虑虽未签纸质合同,但实际劳动关系的发生。

事实/实际劳动关系主要是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现在是有劳动关系的,虽然劳动地点不同但还是聘用的单位负责哦。
员工发生工伤,直接一句“按工伤保险程序处理”就可以了,如果不认定为工伤,那估计就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了

俊汐 发表于 2015-3-12 10:21:20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5-3-12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实际劳动关系主要是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现在是有劳动关系的,虽然劳动地点不同但还是聘用 ...

无论哪个角度,一旦有问题,都是比较麻烦的事。

孩子@学生 发表于 2015-3-12 12:42:28

这个逻辑你看成不成立,我也只是初步思考而已。A公司员工为B公司办理业务。说明该员工劳动合同关系归属A公司,是受A公司委派为B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这么理解是不是可以适用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

俊汐 发表于 2015-3-12 21:49:13

孩子@学生 发表于 2015-3-12 1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逻辑你看成不成立,我也只是初步思考而已。A公司员工为B公司办理业务。说明该员工劳动合同关系归属A公 ...

劳务派遣的话,是要有劳务派遣资格的,若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劳务派遣资格,是不能进行此操作的。此外,双方还需要有劳务派遣协议。

超逸绝尘 发表于 2015-3-12 23:38:32

直接的用工单位来承担,因为实现了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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