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苏226
发表于 2015-4-14 19:51:54
俊汐 发表于 2015-4-14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若你对已经签订的合同进行内容变更,那就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否则公司单方面进行,属于违规, ...
这公司刚成立,还没正式投入运营,就是为了今后用工规避风险,我也觉得凡事应该有依据,丑话说在前头,做业务的拿着高薪,自然也承担高风险,而且又是金融行业,压力自然比其他行业大。
流苏226
发表于 2015-4-14 19:55:05
王包子 发表于 2015-4-14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但是不建议放在劳动合同里,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保留不胜任的证据,然后进行脱岗培训,如 ...
不写合同里,脱岗培训工资咋确定,给低了,和劳动合同不符了,给高了,公司不合适,而且这个所谓培训,只是用很低很低的工资来撵员工主动走人,而且就算培训之后不肯走,业绩仍然不达标,公司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解除劳动关系了。
李本仁
发表于 2015-4-15 07:55:06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4-14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对待朋友真诚是我的为人基本原则。所以走心也是真实的。
也要感谢李兄一直以来对我的支 ...
好的。以你的意志为最高指示{:3_52:}
王包子
发表于 2015-4-15 08:26:33
流苏226 发表于 2015-4-14 1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写合同里,脱岗培训工资咋确定,给低了,和劳动合同不符了,给高了,公司不合适,而且这个所谓培训,只 ...
针对特殊的培训,可以签订对应的培训协议,到时候不仅工作保不住,可能还要赔偿培训费用的。
此外不一定把所有东西都写在劳动合同里的,没有这样的要求,实际上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会不断调整薪酬和待遇,你们每次都调整合同吗?合同只是一个大的基础,后面根据公司的政策会有很多新的东西加入,只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即可的。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4-15 08:36:53
李本仁 发表于 2015-4-15 0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的。以你的意志为最高指示
{:4_88:}
李兄这样说,我就很惶恐了。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4-21 08:45:13
想用劳动合同法这一条,需要做好几个前提工作,这很关键也很重要。
1.岗位不胜任的标准或条件要明确,让员工知晓并签字认可。你想要惩戒人家就必须先得让人家知道违反什么框框就要受惩戒。这是公司有效避免风险的关键证据。
2.培训要规范化,有需求有内容有成绩有效果有记录。千万不能让员工最后说,培训不针对性,效果不明显,等等不认可的事情。
3.培训后的结果呈现要有明确的路线图,如果在路线图期间仍旧没有改观,那么你就可以解除。但这又涉及到标准评价的问题。
希望有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