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
经济补偿金计算对HR来说不是难事,大家都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去计算就可以了。有一种特殊情况,员工辞职不满半年然后又入职,在后一次入职的合同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补偿的情形)应该如何去计算补偿金呢?很头疼这个问题,后面经咨询人社局(深圳),回复是这种情况需要连续计算,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从员工上次入职时间算起,到本次解除劳动合同结束,扣除中间不在职的时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如:
员工2010年6月入职,2011年4月离职,2011年9月再次入职,2013年9月解除劳动合同,那个他的经济补偿金就应该是3个月的平均工资。
求助,谁看到过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 增加一问:劳动合同签订次数,如何计算? 个人感觉,重新入职的,应该算新员工
好像只有规定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但不能算累计合同期吧 这里面涉及几个问题:
1.根据法律渊源,法律是可以进行参考的,因为这种再次入职的情况会合并计算工龄,经济补偿金的合并计算也是源于此;
2.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是需要具体看起再次签订合同的岗位以及录用条件等具体细节
对于同岗位的再次入职,相信不需要解释,但是从道理上可以规避,法律上具体还没有遇到过,
规避方式:
与员工签订协议:后期如遇到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计算,个人认为法律会认可此协议(但是如果计算工龄,还是需要将之前的工作经历纳入),至少可以形成心理契约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建议具体事例咨询专业律师为宜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5-7-24 17: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里面涉及几个问题:
1.根据法律渊源,法律是可以进行参考的,因为这种再次入职的情况会合并计算工龄,经 ...
说的很好,我很赞同。 我们公司对于离职员工再次入职的有规定:辞退、开除、自离等非正常离职的员工不再录用,正常辞职的员工的自离职时间起,6个月不再录用。这样一开始就一定程度上避免楼主的情况发生。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5-7-24 17: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里面涉及几个问题:
1.根据法律渊源,法律是可以进行参考的,因为这种再次入职的情况会合并计算工龄,经 ...
对第一点回复,更新了我的观念,给一种新的思考方向。至于后面的说法不甚赞同,有待商榷!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5-7-25 07: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对于离职员工再次入职的有规定:辞退、开除、自离等非正常离职的员工不再录用,正常辞职的员工的自 ...
目前还没有经历过,不过觉得这个回答很有规避风险的作用,但是同问?法律出处在哪里?根据是什么?盼复~~ hipyn 发表于 2015-7-26 2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第一点回复,更新了我的观念,给一种新的思考方向。至于后面的说法不甚赞同,有待商榷! ...
欢迎指导{:1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