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泉
发表于 2015-12-16 15: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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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关系可以代替劳动关系,你认为承包关系代替劳务派遣关系远吗??
baosteelql
发表于 2015-12-16 16:59:22
兰泉 发表于 2015-12-16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意见稿的方向看并不认可劳动者与发包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是发生工伤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
个人愚见。
虽然这是个讨论稿,但是不能只看第六条。
第二条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法定用人资格,使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单位。
下列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用人单位:
(一)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二)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三)家庭;
(四)个人承包经营者;
(五)其他不具备法定用人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从2、3条可以看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不能算作用工单位,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如果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那就与发包方有事实劳动关系了。如果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那就另算。不过感觉这次讨论稿不严谨。
兰泉
发表于 2015-12-16 17:01:31
baosteelql 发表于 2015-12-16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愚见。
虽然这是个讨论稿,但是不能只看第六条。
第二条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法定用人资格,使用劳动力 ...
承包关系并没有包括劳动关系,但发生了工伤情况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