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差火 发表于 2016-1-6 15:35:03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等相关问题


各位网友大家好,最近2015年底江苏某公司在操作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宜中遇到一些问题,拿出来给大家讨论。

一位基层员工A,入职公司4年,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本人提出续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公司有份续签意向表,公司意见为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于劳动合同到期当天通知A,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该员工提出:

1、按照其工资标准,补偿4个月的工资。
2、支付一个月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
3、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为6天7小时,实际工作6天8小时,工资约定1680元/月,加班费基数约定1680元。实际发的工资为2500元以上。问公司是否该支付额外1小时的加班费,依据是什么?
4、2015年的年终奖是否应该发放,为什么?

以上,恳请各位网友指教,谢谢。

huangxu010320 发表于 2016-1-7 09:41:43

1、按照其工资标准,补偿4个月的工资。 标准为解约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一个月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  符合要求
3、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为6天7小时,实际工作6天8小时,工资约定1680元/月,加班费基数约定1680元。实际发的工资为2500元以上。问公司是否该支付额外1小时的加班费,依据是什么?   如果发放的总工资按计时倒推足额则不需要另外付加班费,关键看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的定义是多少。
4、2015年的年终奖是否应该发放,为什么?   年终奖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个就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不发放。

任珺 发表于 2016-1-7 10:24:51

楼上观点基本都赞同,除了第二项:“支付一个月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  查了2013年5月颁布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规定。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6-1-7 10:55:12

第一个,应该给,劳合法46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二个,不给。因为是,劳合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是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合同中止解除。
第三个,取决于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就倒退小时工资。如果小时工资有不合理的,就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个,由于是2015年的年终奖,该员工在2015年付出了,只要是算下同岗位的都有,那么该员工也应该有。
交流

一米距离 发表于 2016-1-7 11:43:09

huangxu010320 发表于 2016-1-7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按照其工资标准,补偿4个月的工资。 标准为解约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一 ...

同意以上观点~

我爱书 发表于 2016-1-7 14:05:20

  第一个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其中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二项是关于劳动者违章、违规或不胜任岗位等情形。
        据此,如果劳动者没有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此时已无续签与否的主动权,而由劳动者提出是否续签,本案例中双方并未就续签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属违法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例中,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8个月的赔偿。
    第二个问题,代通知金,不符合规定,不支持。
    第三个问题,工资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基数约定也未违规,其所得工资总额也高于计算加班工资后的总额,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第四个问题,一般而言,年终奖的发放看公司是如何规定的,看起发放依据和发放范围。本案例中,公司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同类在岗人员可以拿,该员工也应当拿。

kevinpan 发表于 2016-1-7 17:18:06

1、第一个问题,支持支付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合同到期不续签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3、加班工资的问题看公司的制度及工资明细中是否有加班工资项,如果工资明细已经涵盖加班工资且计算足额,则不需支付加班工资。
4、年终奖虽然无法律明文规定发放,但如果其他员工发放,则即便离职也可要求发放其相应的年终奖。

BlackWang 发表于 2016-1-8 15:48:25

一、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支付的,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至于有观点提出此时应支付赔偿金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所以不属于违法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况。
二、代通知金不支持,只适用于解除合同的情况,而且从法理上可以推出,企业对于主动正常解除的情况下,要么支付代通知金,让员工马上走人,要么留员工一个月,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对企业而言,经济上的考量余地不大,更重要的是公司的职位需求和招聘状况而定。
三、不用支付,因实际支付的工资已经远远超过加班费。但是企业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在工资单或者工资发放表上加上“加班费”栏目或者类似于“加班费已包含在工资总额”的话,更加保险。
四、年底奖金应根据公司的政策发放的,这个问题上可以打插边球。但最好是公司在年底奖金的分配方案上写清楚分配办法,防范此类风险的发生。
公司在劳动关系这一块,一定要加大风险点的排查,做好预防工作,平衡好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

rainytao 发表于 2016-1-11 13:05:07

1、应该支付,支付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不应支付。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3、若员工能证明每天工作是超时1小时且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话,而且符合公司加班申请制度,是应该支付的,但实际上证明这个应该很难。
4、按规定是要有的,之前有遇到这样的案例。最好的办法是否定今年有发放年终奖,否则但凡有人发了并且愿意作证,都是要支付的。

王包子 发表于 2016-1-12 10:54:07

我爱书 发表于 2016-1-7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个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支持8个月补偿,
支持;
支持;
年终奖,除非公司制度里明确说明提前离职不发,否则应予以发放。

个人观点,还请楼主给出最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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