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中的应发工资要不要扣缺勤?
楼主小HR一枚,现在在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对这个应发工资有疑问。根据1990年1月1日实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我们公司是计时非计件,所以应发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但这个计时工资是否要扣除缺勤呢?我们财务说要扣除,计时就是按实际出勤,说个税申报也是要扣除的,但是问了别的公司的人事又说不用扣除。有没有相关法律出处?求助各位大神。
各位大虾来分享一下~ 我们是不扣的,我们的构成比较简单,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这些基本都是固定的。其他一些会有变动的项目加上之后,是实发工资。 同楼上,楼主的应发工资范围貌似有点问题。 我们没扣,不清楚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呢。 问问当地社保中心,这个问题不应该问财务。 应该不用扣除的 社保基数 不用扣除的,如果你按照最低基数缴费,那你扣除了以后如果达不到缴费基数怎么办?还能交上社保?{:5_259:}{:5_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