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个同事,在A公司工作期间,工伤后伤残等级鉴定为10级,当时没有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前年的5月1日,同事被该公司接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B公司至今,(A公司与B公司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公司,实际上是目前民营企业比较普遍的由母公司出资,登记独立法人的公司)。现在同事欲领回自己在A公司受工伤的伤残补助金,请问:1.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接近两年,是否在此期间没有拿回伤残补助金会受到普通的诉讼时限两年限制?
2.同事目前继续在B公司工作,找到A和B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对同事说,等从B公司离职后就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这样的答复可以吗?(只是口头说说,没有任何凭据)
3.如果同事继续在B公司工作,一旦在将来的不确定时间离开B公司,A公司会不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而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
这个问题,非常需要法律大虾们来分享一下。 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企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企业承担。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由企业支付。 坐等大虾分享 这个为什么要等离职给,不是很理解。 看来楼主公司没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保了,不然伤残补助金这个由社保基金支付的也不用纠结到现在。如果A和B公司是关联关系,而且也是因为公司原因进行的公司变动,那可以由B来承担。就业补助金还是早点给了吧,等到从B公司离职,就业补偿金的费用也越来越高。还有工伤医疗补助金也要支付呢。{:5_248:} 等待大侠分享,从来没碰到过这个事情过。。。 工伤评级后会有3笔费用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钱是社保支付,评级后就可以立即申请;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个钱也是社保支付,这个是离职之后支付;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是所在单位制度,这个是离职后支付。
从案例来看,感觉工伤后任何补偿金都没有拿到,本人建议还是找A公司办理,因为毕竟是两个独立法人。 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即便现在找到A公司,也是可以拒付的。 从A 公司离职,就应该拿到所有的补助金,两个独立的法人公司,B公司不可能给你支付这个的。{:5_259:}{:5_259:}{:5_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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