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计薪标准是25.5(姑且不管21.5还是25.5的区别),现在碰到一个问题 根据前辈们的总结分析如下. 当缺勤天数低于25.5的时候 实际应支付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计薪天数*事假天数 当缺勤天数高于25.5的时候 实际应支付的工资=标准工资/计薪天数*(当月实际天数-当月缺勤天数) 这些都是没错的,不会发生实际工资大于标准工资的尴尬 但是还是碰到一个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我晕了。。。 就是说 我们的25.5是(365-7-52)/12得出来的,那当这个月计算工资的时候周末又该如何处理 既然25.5已经把周末剔除了 那周末又该如何 该跟员工怎么解释 望各位前辈帮我缕缕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