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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打印本页]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7 15:05
标题: 【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

这个议题是会员沙和尚在给薪酬区提意见时提及的,我觉得有必要发个帖子讨论下,毕竟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讲这件事情如果操作得当是可以实现双赢的


 

欢迎大家踊跃发言、献计献策

 

您还可以关注此系列帖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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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7 15:08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我先占沙发说下自己的方法,我们这边对于员工的奖金,特别是中层以上员工的奖励实施事前咨询制度,就是告知员工本人是否允许分次发放,这样算过可以省不少税钱,前提是员工自愿
作者: maple leaves    时间: 2010-6-7 15:20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有两种途径: 一、对公司忠诚度较高的员工,可以一个人的工资分两个人发,由员工个人提供其父母或丈夫/妻子的身份证,将其工资一分为二发放到员工本人和父母或丈夫/妻子的账户中,缺点是:如果员工与公司有矛盾,容易引起劳动纠纷; 二、由财务部配合,员工提供相应数额的报销票据,到财务冲账,用以避税,这也是很多公司常用的方法,多数银行就是采用此种方式避税,不过员工如何获取报销票据就成为其缺陷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7 15:24
标题: 回复: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换个角度补充下相关基础知识,哪些项目是不征税的,以免错误操作:

 

涉及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其中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此外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是免税的,是税前扣除项目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7 15:32
标题: 回复 3F maple leaves 的帖子
呵呵,第二条想起了内部论坛中一度盛行的找发票热 :Z 有的员工就到外面大街找那种广告联系方式,卖发票的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6-7 15:42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我也在寻求减少个税的方式。三楼的方法我们都曾用过,:D :D 不过对奖金分开发放不太理解,本来奖金一年扣税就是分摊在十二个月上,为什么分开发放会减少个税呢?求解。
作者: 亨利14    时间: 2010-6-7 15:42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关于年终奖的避税,可以参考下文,效果不错D [url]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58413.shtml[/url]
作者: hare0337    时间: 2010-6-7 15:48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我们单位现在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财务部人手太少又不愿意配合。所以个税扣得特别厉害...有些员工已经有意见了(ps:行业特性,说好的工资都是税后的,以前不扣税所以现在突然要扣税了他们都不爽)
作者: mxiaoduo    时间: 2010-6-7 15:55
标题: 回复: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我们公司今天发工资,刚和财务商量完如何避,一是税,二是用工风险,因为我们公司是按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社保。我们打入银行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以票据报销的形式发。如果有更好的办法,请大家跟贴分享!
作者: 红叶舞秋枫    时间: 2010-6-7 16:03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事业部或者项目部,各下属单位进行单独核算,就是麻烦财务多做一套帐,这样就可以把人员工资分成两部分来发放,合理避税。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7 16:06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看到楼上各位的建议,感觉财务在这个事情上起到很大的作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主角,欢迎财务人员进来说说哈,这事是大家的事啊 :Z
作者: hare0337    时间: 2010-6-7 16:20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规避的时候 还要注意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财务操作起来工作量是非常大的。
作者: qxj189810    时间: 2010-6-7 16:31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好像在HR沙龙有具体的讨论。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8 08:26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找到的另一些办法: 1、部分工资划入午餐费,要有正规票据,由公司统一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卡内 2、部分工资划入交通费,由公司统一购买交通卡发放或打入卡内,但同样公司要有正规票据入账。 3、13月薪及奖金年终发放一次,或者第二年年初发放一次。全年度只发放一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到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计算方法的优惠政策,比一年发4次奖金征收的个税要少收很多。具体见《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年终发放奖金的计算方法。 4、如果销售拿提成,建议不要一次性发放,尽量一个季度或者半年发放一次,那样个税可以少收些。 5、提高住房公积金上缴比例,此支出免税; 6、少发现金,多搞福利,用发票等费用支出报销;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8 14:46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欢迎各位继续参与讨论!
作者: chenjianfei    时间: 2010-6-8 14:50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学习了谢谢
作者: 李小念    时间: 2010-6-8 17:30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我们之前是工资和绩效分开发放,工资打卡里,绩效部分拿现金;但被查了,现在扣税好利害,只有高层经理的还是分开发的。:~
作者: 等待之外    时间: 2010-6-8 18:54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避个税这个问题一直比较难办,个人感觉我们国家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太低,就以西安而论,个税是以2000为起征点,但是凡事在西安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月收入2000元在西安生活是多么微不足道,这就造成了大多数中低收入的者抱怨个税扣的多,拿到手上的工资少,人事部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穷尽脑汁。我之前公司把工资分为基本工资+话费补助+伙食补助+住房津贴+岗位奖金。其中伙食补助和话费补助是用发票抵,最后的结果就是月底员工到处找发票,财务部门收回来的发票五花八门。我个人认为工资可以分为两步发,一,发现金,用发票抵,但是发票要有个规定,什么发票可以用,什么发票不可以用,统一由员工个人签写费用保险单,这部分工资做进费用。二,银行代发,这也就是要做进财务帐的工资表。三,我个人认为发票抵这种情况要有一个工资限定线,不能所有人都这么做,人事部门的目的是让低收入者拿到手上的钱多,缩小与公司内部高收入者之间的差距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9 08:32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补充办法: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9 08:34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年终奖高额税款"吃不消" 教你避税三大招数--转载 又到了单位发放年终奖的高峰期,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远远超出平时月份的工资收入,辛苦了一年的老百姓早就巴望着这笔过年费。南京税务部门再次提醒拿了年终奖别忘要缴税,不过一些企业其实早就开始了“避税筹划”,一个,高级白领全年避税过万元都可能。   年终奖高额税款“吃不消”      税务人员举了个例子,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月薪1万元,12月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12万元。根据税法,“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这样,这位高管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10000—1200)X20%-375)x12=16620元;年终奖部分个人所得税:120000x45%-15375=38625元;共计16620+38625=55245元。      南京地税鼓楼分局征收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年终奖按照实际发放时间一次性扣除,大部分普通职工年终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平时多出两三百元,若做“避税筹划”反而可能多缴税。而企业中高层所缴个税有天壤之别,特别是那些平时只拿基本工资、年终领取绩效奖金的业务骨干和高管,最后一个月年终奖要缴的个税甚至是全年工资的三四倍,大多数人直呼“吃不消”,并强烈要求公司会计“想想办法”。      年终奖避税三大招数      税务官员发现,南京企业年终奖避税主要有三种手段,由于税法没有明令禁止,因此也算不上违法。      一种是将年终奖金分三次发放,作为后三个月的月奖金。通常来说,业绩考核的企业经过前三季度基本可以确定年终奖金额,企业高管的年终分红在11月份同样能够“大差不差”计算出来,因此大都将奖金分发在11月、12月和次年1月。同样以月薪1万元、年终奖12万元为例,分摊到后三个月就是每月发放奖金40000元,那么当月发放奖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计征税款。其全年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9-1200)x20%—375]x9+[(10000+40000-1200)x30%-33751x3=46260元,节省55245-46260=8985元;相当于这名高管一个月工资。      第二种常见手段是不发放年终奖金,而是将奖金平摊到各月中,每月工资1万元,奖金1万元(如果该员工工作业绩未达要求,则在第四季度逐步扣发工资奖金),则其全年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0)x20%-375]X12=40620元,节省55245-40620:14625元。      第三种手段往往和上述方式同时使用,就是发放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券等。例如在一些股份制企业里,公司在年终会给表现出色的员工配发股份.参与公司分红。按照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即使缴税,也比十多万元年终奖适用的30%-45%的比例税率低很多。不过税务官员表示,单位发放的有价证券、礼品,最好根据市场价来折算纳入个人收入缴纳个税,否则在日后查账时一旦发现就要补缴税款并加以处罚
作者: peerless    时间: 2010-6-9 08:35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人力资源避税贴士 逃税是违法的,但避税则有所不同。避税是透过税务计划合法地减少税负。有效的税务计划可令纳税人节省金钱以作其他用途,以下介绍一些常用的避税策略, 减轻利得税的策略 由公司承担个人支出可减税 这种增加开支的手法在一般中小型公司最常用,亦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公司须证明支出不是税例第十七条所指的私人家庭支出。所以应做妥雇佣合约、董事服务合约,以证明该等支出为公司必须承担的支出,以赚取课税收入。 薪俸税较利得税低 由於薪俸税可扣减免税额,而扣除免税额後的首$97,500的税率均少於15.5%,因此,缴付薪俸税较缴付利得税有利。但之後的税率为18.5%,比利得税高,因此缴付利得税便较为有利了。 减轻薪俸税的策略 一、雇主提供住所 根据税务条例,由雇主供给免费的或低於市值的住所,只徵收总收入的10%作为应评租值。若雇主提供酒店、旅馆或宿舍作寓所,而不多於两间房间,则以8%计算。若是一间房间的寓所,则以4%计算。 如果市值租金高於薪金收入的10%,雇员可在受聘时与雇主协议,由雇主支付寓所租金,而薪金则作出适当调低。对雇主而言,薪支负担不变,但雇员可因此而减低薪俸税的负担。 二、转售股票认购权 根据税务条例,任何人士在职位上或受雇中获得公司股票认购权,并在行使、买卖或转让该权利时获取利益,是需要缴纳薪俸税的。该利润是以在行使该权利时的股票市值减去认购权的成本及行使时的认购价计算,或在以转让时所得的报酬减去认购权的成本计算。 雇员可在行使该权利前,以低价将该权利转让与亲友,然後由该人行使该权利以助减低税额。 三、雇主提供员工福利及设施 由雇主提供的雇员福利,除非能转化为现金值,否则不会被视为课税入息。根据税务条例,只有上述的房屋津贴、旅游津贴及股票认购权及一些可变为现金的福利如礼券才能豁免徵税。 因此雇主可尽量提供服务给雇员,即提高雇员福利设施,而不大幅加薪使员工多缴税款。一般免税的福利为: 由雇主提供免费膳食,但必须不是可转售的餐券; 由雇主提供车辆与雇员使用,但不可再租予他人使用; 由雇主安排提供免费医疗福利; 使用雇主拥有的家俱和住宅设备; 使用雇主所聘用的佣工; 使用由雇主所缔结合约提供予雇员的公用福利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等; 雇主可为员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予员工的子女。
作者: 蓝色翅膀    时间: 2010-6-9 08:44
标题: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以前的民营公司为了给大家避税,做过(1)把奖金分发至家属的帐户上(2)拿发票来冲等 但现在公司不允许这么做了,一分钱都让走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把减项尽量地在税前扣掉,像社保个人部分没办法从税前扣的才放到税后去扣,尽量给员工规避一点吧
作者: 佛前青莲    时间: 2010-6-10 21:05
标题: 回复:【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
在发放奖金时,按差旅费津贴发放。
作者: duke580    时间: 2010-6-11 19:48
标题: 回复:【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
正好对这方面有所疑惑呢,谢谢啦
作者: 腐生六记    时间: 2010-6-22 12:33
标题: 回复:【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
好东西,学习一下
作者: liqiao1015    时间: 2012-12-15 17:53
好吧,谢谢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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