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9362|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效力之争,实习、勤工助学和就业的区别

  [复制链接]

9

主题

5

听众

1783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8-25
最后登录
2012-5-9
积分
1783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1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5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案例简介】
4 A+ `# M8 G% @- z' o# C, ^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用学校发给学生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聘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大学生在申请工伤待遇的同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和各种社会保障。公司以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为由,宣称劳动合同无效,遂引发了一场劳动合同效力纠纷。
5 R& E, p) s4 n" j/ H- h) K* D  2008年4月3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7 M) A5 P, A) O% ]  @
, F8 k$ i' L1 ~* l
双方争议焦点; K: S# v+ a; h" `) c
 2007年5月28日,陈某不服仲裁裁决,向海门市法院提起诉讼。
7 [* o! |9 }/ o2 A 2007年6月19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7 T5 ]: Y1 ~" `/ v
6 y3 u+ K) }+ R9 {3 ^: {7 _; y) I
 原告陈某诉称:我已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学校已经向其发放了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具有到社会上就业的资格。
* U) ?' H( z0 `2 v# `9 `推荐表中已载明了原告的情况,包括尚未正式毕业的事实,被告空调设备公司录用时予以了审查,原告不存在隐瞒和欺诈行为,法律也没有禁止在校大学生不得就业的规定。
0 x& A1 g" I, X& R0 e/ _  R/ s7 T' o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原告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不当,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 C0 p  `, n  e/ {( @ 被告空调设备公司辩称:原告陈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是在校大学生,不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陈某作为自然人不能同时拥有职工和学生两种身份,所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 s8 ^  }3 ?; N) @$ }' G0 q  原告陈某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有效,其目的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认定工伤和办理劳动保险,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部门不可能为学生办理劳动保险。
3 k" O9 M' f% V8 H, l$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正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W8 K$ n: J: Q' u5 X. B
8 v" e2 u. m' z/ z6 t+ w; vA4 u6 i: E, L+ b
- y3 `$ C6 Y2 w+ |! r4 z焦点一,陈某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4 g$ H6 ^! o; i; a2 I焦点二,实习、勤工助学和就业的区别;
1 F! f# F% }7 S9 R0 d/ T焦点三,此案虽然有特例情况,但是对各个单位的HR来说,依然相当有参考意义。各单位在对于招的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之前阶段如何处理合同/协议、工资、保险等问题,大家有何好的建议。$ |' t9 d) r1 \
7 H. p9 r- o! E  ^+ W
本帖最后由 沉沦 于 2011-1-12 16:20 编辑 4 R. S: Z* r8 e7 H

8 [/ C3 R# y( y7 b* Q, a. V0 u2 [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沉沦 + 10 + 20 话题鼓励

总评分: 威望 + 10  金钱 + 20   查看全部评分

7

主题

5

听众

7026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1-1-12
最后登录
2011-12-15
积分
7026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372
沙发
发表于 2011-1-12 11:18:20 |只看该作者
进入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之前,我们单位给的是实习待遇,无法缴纳社保的话,意外险就是非有必要交了。
9 Q0 @1 _0 m& Z/ ^个人认为,未毕业的应届生到公司上班的,最好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实习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5

听众

7026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1-1-12
最后登录
2011-12-15
积分
7026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372
板凳
发表于 2011-1-12 11:19:13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写错了一个词: @5 d5 }4 y- M8 q) o' H% ]) E
是意外险就非常有必要交了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4

听众

2万

积分

进士出身

Rank: 24Rank: 24Rank: 24

签到天数: 39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09-9-28
最后登录
2012-11-26
积分
22311
精华
0
主题
52
帖子
943
地板
发表于 2011-1-12 11:29:35 |只看该作者
分享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5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1-17
最后登录
2012-4-30
积分
12917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408
5
发表于 2011-1-12 12:20:11 |只看该作者
建议可以帮实习生买份商业保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5

听众

1834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0-11-10
最后登录
2011-12-19
积分
1834
精华
1
主题
2
帖子
120
6
发表于 2011-1-12 13:00:49 |只看该作者
实习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学生,学校和企业。学生在学校一般都有购买意外伤害险。正式毕业,拿到毕业证书之后签订劳动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4

听众

4610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0-5-19
最后登录
2016-2-24
积分
4610
精华
1
主题
56
帖子
449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7
发表于 2011-1-12 14:49:51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的案例,我们这里也是有实习生的,执行实习生的待遇,没有各项保险,后果自行承担,话是这么说,目前为止是没有出过什么问题,要是真有问题了,也是很麻烦的。# H9 e( ]5 ~8 {, H! F0 b# z! n  _
- P2 `5 E- b; J. I. h0 e
实习生没有毕业,学校是有管理的责任的9 B9 c; k/ H% M$ f" ^+ r- W1 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

听众

148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08-4-16
最后登录
2017-3-9
积分
1487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143
8
发表于 2011-1-28 15:55:52 |只看该作者
终审结果出来没?出来后分享下。$ M' x1 d& }4 o- ?& G0 O
我的观点是学校对医药费负责。我哪会上大学时,医疗费用是90%报销的,不知道现在大学生有没有这个待遇?

点评

markkk2010  基本差不多!  发表于 2011-8-3 21:04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27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1-1-20
最后登录
2012-9-21
积分
27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9
9
发表于 2011-1-29 09:59:55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的案例,我们这里也是有实习生的,执行实习生的待遇,没有各项保险,后果自行承担,话是这么说,目前为止是没有出过什么问题,要是真有问题了,也是很麻烦的。. {6 y' {7 h) E. _; p) {# I5 D" g! i4 u0 W

" W1 X8 m+ ?8 @- _; U9 @8 D% B0 Z0 l1 `) j' l实习生没有毕业,学校是有管理的责任的
5 B5 w) n9 k( S8 m0 s! x" v2 F
: l; Q2 E8 {: L( U: K9 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152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1-2-17
最后登录
2011-2-17
积分
152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33
10
发表于 2011-2-17 16:49:43 |只看该作者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我爱书 -6 请勿使用纯表情回帖

总评分: 金钱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