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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她为何在试用期内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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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0:44: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yintianxue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yintianxue-(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2573)
      今天在某招聘群看到了某网友YY发的帖子,说自己刚上两天班,就被邮件通知辞退了,而发邮件的时间是半夜,确切说是10点之后。YY也分享了邮件内容如下:4 A" o2 x1 [: n, ^1 Q% W9 Z- H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被公司正式录用的条件,原因如下:
; q* R$ G& o: Q2 T, h1、  在试用期期间,就违反公司管理条例及劳动手册的要求,上班时间上和工作无关的网站;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8 z/ g: ]9 j5 o2、  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积极投入了解和请教,已经提交的工作达不到领导的具体工作要求;8 r& l. ^$ a9 d+ B* y7 k) E
3、  作为一名已有近四年工作经验的职场人士,应聘我司销售助理一职,却不明自己的工作职责,被动等待别人安排工作,不符合公司所招聘职位的要求。
' R2 a2 c+ y* y. A$ [* }0 O3 u) A4、  销售助理职责内的工作,其中较为基础的工作——负责与客户项目初步的洽谈,试用期期间你从事此项工作时,电话洽谈语言条理不清晰,言语表达欠缺,不符合职位要求。& z8 [4 d7 x; ^5 {) p& ?
     我公司已发邮件通知您不适合该岗位,应您本人要求,将不适合岗位之具体内容明示如上。并结算试用期期间工作两天的工资。
) l( r2 J9 r1 i: [5 \1 M, G     考虑到劳动者本人置身在外地生活问题,公司决定多支付至本周末,共计五天的工资。金额为3500元÷21.75×5=805元。该金额于月末前汇款至你招商银行卡中。* K! q) j, e  {! _3 C- T
     如果劳动者本人对公司的处理有不能理解之处,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但公司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已经通知于你。你明天就不必来公司上班。- y! x- ]9 @3 n6 z: n0 J
) {9 ~$ a/ v; g; ^' K% p
以上请知悉。
9 [# \2 _* \$ a& Q上海某公司  B7 T, r( P! E: S; \, e
      据YY介绍该公司是家外企,YY应聘的是销售助理的岗位,约定工资是3500元/月。对于已经有4年工作经验的YY,该工资并未达到自己的预期,迫于找工作压力,也抱着先干着再说的想法.。因为YY距离6月初离职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难免焦虑、难免有妥协心理。
& j( {, k- Q* ^: H& _* l       回到被辞退这件事上,YY本人的感觉很不好受,且认为公司的理由是瞎扯,半夜发邮件找理由辞退她,两天的工作时间能让她多主动呢。群里也有人安慰YY别难过,试用期被辞退是正常的现象,他们也经历过这样的时间,快转正了被通知有谁谁的亲戚来顶替,有各种理由。群里也有人客观地分析,让YY也找找自己做不好的地方,比如可以多问,可以打探消息,从同事中获得消息等等。* _3 R7 I) ]: Z. l, x( l( ]
       群里能做的也就这么多,我想就此事跟中人网的朋友们再探讨一下几个问题:! ]* K3 v0 }. @: l& H% b
1、就案例中公司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薪酬的支付是否完全合法,没有一点过失?
, W% S7 q) o) d1 P! W2、公司的辞退理由是否充分?大家怎么看待案例中公司指出的YY各种不符合招聘条件。! h/ {' e- J* W8 T* B
3、试用期内的员工该如何努力顺利度过试用期?
" \. ?8 q- F' L2 r4、两天的试用期观察真能了解人与岗位的匹配情况?1 `8 w# o/ B3 a) O$ f% N
      问得有点罗嗦,请大家各抒己见!
- g0 g+ u7 N% B: x.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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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4:27:23 |只看该作者
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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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2:25:03 |只看该作者
公司需要拿出实质性证明方可证明不符合试用期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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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3:00:21 |只看该作者
招了不该招的人。想办法辞退的。人情化管理应该给一个月工资才为合理。
做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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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4:31:41 |只看该作者
要拿出具体的考核的结果说话啊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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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4:17:15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合理,至少应该有证明试用期不合格的考核标准,全靠公司一味的找员工岔肯定是不合法的
6 X/ q) d5 [" Q; c; l+ L0 R但是这样的公司不去罢了,才两天就能看出试用期表现太武断,
2 p3 ~, ^. f. @: `, K5 i$ `" K试用期员工至少要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要不就是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做得太粗,连岗位说明书都没有给员工,试用期考核也应该和员工达成一致,至少要明示员工,员工才知道如何努力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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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5:10:13 |只看该作者
这些理由都是借口而已吧~真正的理由应该没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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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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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6:35: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ice06 于 2012-7-27 16:49 编辑
9 y+ U3 [" V1 H/ |5 s  M
7 h  c' F2 ?- W: a+ v不合法,首先公司应把相关的制度告知员工并签收,并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不适合,否则很难以为不适合的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仅2天不能判断适合与否,员工不知道自己ide岗位职责只能说明公司做的不到位,没有相关的岗位说明书,没有和员工沟通,导致员工不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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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0:59:20 |只看该作者
试用两天就被辞退,是否也说明这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甄选方面能力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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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15:57:23 |只看该作者
太过武断,还是有点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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