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说我们公司的情况啊
2 x; S" D3 g6 a& h* W9 ` Y* m我们是家小型的电子厂,因为工资不高,管理人员脾气不好,工作时间过长(1天12小时),管理很严格,员工流失率很高,老板为了留住人,使用了很多办法:
; P1 p1 h8 a2 n# i/ O! p0 A. _8 U1。公司的合同上规定必须作满合同约定日期,否则不能辞职,除非有重大特殊情况。 0 Z; o. S( g& O3 S! Y' o
2。公司的工资是这个月20号发上月工资,期间如果请假,工资按请假天数顺延发放。
4 x# z/ p5 _* B4 Y: ] . l4 l& k, P$ A( c0 V
最近我的一个同事因为受不了工作压力,提出辞职,但老板不批准,于是她就写了电子邮件给到主管,主管也没有搭理,同事也不着急,说不批也没什么,反正按劳动法,她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一个月后她就要求结工资不做了。 4 [' @3 L4 b7 n9 b
( t* S1 C6 x" |1 u但是今天老板和我谈话,提到这个问题,很不屑的说随便她,只要她走,工资是不会给到她的。我提醒他按劳动法规定,要辞职的同事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如果不发,怕会引起劳动纠纷。 ; g1 {# X9 F# b
但老板斩钉截铁的告诉我:公司的合同是给劳动局看过的,也经过公正的,一切都要依照合同来,是不会有什么事的。我再三劝告,老板都不肯听,还告诉我:好好回去看看劳动法,你对劳动法了解不透彻 - k+ \2 D% E$ s6 W% P
' e) Z6 w+ ?1 T; A我很疑惑,难道我真的理解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