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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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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17:56: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由于年后刚到一家公司上班,对公司内部管理还不熟悉,却碰巧在上班第二天就碰到一个离职的问题: i$ n, i# z: d) m : k0 d2 ^% g5 F+ Q* S9 H技术开发部一名员工要离职,06年签了3年的合同,当他提出离职时,公司开始是想挽留,但他不愿意再留,所以公司开出了违约金。 1 T4 m L6 j' y9 p8 \% v' i9 W. e+ H4 r 1、按以前签的劳动合同,他离合同到期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按两年计算),需要赔4个月的工资,2、而老总又告诉我,说去年派他去香港培训,有几千块的培训费用也要算,3、当初他刚毕业,要求落户在本市,公司答应了,并且每月按本市户口标准缴纳了社保,现在公司要求他退还外地和本地的社保差额。 h5 |$ D1 g! x. T% a# ]3 I3 Q2 E% Y) ? T 请问:7 H5 y! v6 x5 I0 z& d 1、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是按以前的条款执行,还是现在的执行?违约金该不该算? 0 x* f/ t6 e9 c* a# z- P+ f% T' A2、培训费用该不该算?(该员工告诉我,是去香港参展,并不是培训,且无协议合同约定)! T9 I+ j1 Z w6 | 3、社保差额是否需要员工补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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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11:5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今天看到楼主的贴,也谈一点本人的看法或意见: + E3 n; C6 Q+ }8 f5 ]1.因本案例中合同是于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故应按原合同执行,与新法的要求不存在冲突。至于是否要赔4个月的工资,则要看合同条款里是否明文约定,如无则按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处理; : k# v0 R8 _- ~; E, C$ `2.去香港的费用不能算培训,除非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约,还要有培训机构的收费凭证才行。否则有些公司从外部聘请讲师来厂培训,也与员工签合约这种行为; . F) M5 [; m5 ~, b1 Q3.社保方面同意你那位仲裁朋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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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 11:16: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可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有说,以前续存的合同继续履行啊,老总就是以这个来要求违约金的。因为合同是06年签的,09年才到期,所以继续有效。 3 l) x( G" z' e# L% A8 } W4 J8 o2 j2 H8 f$ o8 V' Z# G 征询过劳动仲裁的朋友,只是说违约金这一块是目前争议最大的部分,上面没有出台细则要怎么处理,所以只能由企业说了算。5 c+ n! D8 ], b$ ^: s9 x0 a 至于香港培训一事,属于业务活动,不能计在培训里面;. \" r1 B& L- Q; z 保险的标准一直都是按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的,只是本市和外地的比例不一样,不过仲裁的朋友也说了,要他补交差额不合理,因为当初该员工落户企业的时候,企业答应就是默认了承担相关的责任,所以不用理会。 . M% t" H# Y) j" V 1 {4 O! E, B9 T5 v现在更郁闷了:该员工说“我没钱!”,他是想走没钱走。。。实在不知道公司是怎么想的,这样对员工有什么好处。1 w+ V! s3 g# r: M$ G# A) T $ O! D, X& U% r! r7 g 尽管我和老总谈过这事对在职员工的心理影响非常大,但他还是坚持要这么处理,完全不顾员工的感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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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13:5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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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11:36: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谈谈一些想法供参考: ; t$ V( u4 g* I) j* ?: J) m% m7 @(1)新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 违约金只有两个情况下才可约定, 专项且金额培训较大和保守协议时.( Q- L9 W# l4 { (2)至于因合同未到期扣四个月工资作为代补,不成立..无效条款. 0 N* ~' c, Y2 Z9 r( |(3)去香港的培训费用不能算,因没有书面合约. h' _% S3 a6 `- [/ q) @(4)社保参保标准可就高也可就低, 一般企业就低. 在上海就明文规定按员工工资额参保,当然不超过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三倍.0 J% T: t$ `+ u+ K; ^8 f 3 h7 @( P' t5 E- D, i' ` 可能回答粗了点, 请向你老板先陈明国家相关规定后,说明自己的解决办法. $ E% f: U0 p1 k) V1 H7 X* ]祝你成功!' N4 S$ z0 [) s) l" a: f & Y* O3 J, P& W$ c; X可参阅本人中人网博客or Jadeshi.bok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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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22:47: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第一项予以支持,其他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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