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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员工登记表中涉及的敏感问题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
回帖推荐根据《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是刑法规定的前科制度。
并且由于应聘人员尚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不应被劳动部门监察。
这也是为了防范企业风险和保障其他员工安全的必要措施。
当然,随着社会进步,也应对此类人员包容和接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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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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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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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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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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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来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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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11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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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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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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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74 天 [LV.9]以坛为家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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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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