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但是现在又反悔不离职了! 7 \1 F* D; V y* \3 J9 l( c7 E. `1 L
员工目前有个劳动合同,期限是2013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2日,员工在2015年7月13日将书面形式的扫描件离职申请发至我们HR的邮箱,HR只是收到邮件,但未做表态。其他申请书的内容如下: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最后工作时间2015年8月14日,其本人签名。现有员工又提出不离职了。经过面谈,他想转岗,但是原部门经理态度强硬,要么离职,要么继续干,不同意转岗。 1 T( k. u2 u ?5 [# J. D; S, ^( H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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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1.员工用自己的邮箱发扫描件的辞呈有效; - [' [4 m+ C$ G9 f* a) U; {2 d 2.HR部门没有做表态,表明并未对员工的辞呈做进一步处理,可以理解为没有批准辞呈。: }" e% x r, F. U, i
3.后面说的是流程问题,空口无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