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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HR该如何正确的计算员工离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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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1:29: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离职率是企业用以衡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对离职率的考察,可以了解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和满意情况。离职率过高,一般表明企业的员工情绪较为波动、劳资关系存在较严重的矛盾,企业的凝聚力下降,它可导致人力资源成本增加(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织的效率下降。但并不是说员工的离职率越低越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一定的员工流动,可以使企业利用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制度,保持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意识。    1 {0 F" H( G/ n2 d- q! F. y& h
那么如何来正确的计算员工离职率呢?
; x6 |& m. o7 q* C8 g
  目前,企业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来计算离职率:
  方法一:员工离职率=当月离职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100%;
  方法二:员工离职率=当月离职人数/月初人数×100%;
  方法三:员工离职率=当月离职人数/月末人数×100%;
  方法四:员工离职率=当月离职人数/(月末人数-当月离职人数)×100%;
  方法五:员工离职率=当月离职人数/(月初人数+当月新进人数)×100%;
  哪究竟哪一种方法最合理呢?我们不妨举一个典型案例来试算一下。
  下表是某公司上半年的人员流动情况表:
  方法一计算结果,1月份和6月份都超过100%,这显然不合事实,因为1月份并没有出现全部离职的情况;
  方法二计算结果,2月份和6月份的离职率也超过100%,同样不合理;
  方法三计算结果,1月份和6月份都超过100%,同样不合理;
  方法四出现负数,更不合理;
  方法五的计算结果比较合理。
  按字面理解,离职率应指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也可以理解为每100个员工中有多少个员工离职,因此离职率应不超过100%.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在计算离职率时如果能将分子定义为在某一时期内的离职人数,分母定义为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即该时期内的在职员工最多时的数量(离职率=离职人数/累计在册人数×100%),这样求出的离职率将更为科学。一方面应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使得人们更加容易理解离职率的含义,另一方面,不论员工什么时候辞职,都可以在离职率上反映出来。因为如果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当月入职,并当月辞职的情况,在用以上前三种方法计算的辞职率中无法表示出来,而新员工的流动往往对企业分析员工流动原因有重要的作用。
  那么如何计算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呢?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是否等于各个月的离职率的平均呢?我们还是 以上述提供的数据来讨论。
  方法一,以离职率等于某一时期的离职人数比上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计算,则该公司上半年的离职率为:
  上半年离职率=70/(50+74)×100%=70/(54+70)×100%=56%
  方法二,以离职率等于各个月的离职率平均来计算,则该公司上半年的离职率为:
  上半年离职率=(66%+37%+11%+8%+5%+2%)/6=22%
  大部分的人事经理可能更喜欢第二种方法,因为它所显示的结果更为“漂亮”,然而这种方法科学吗?我们从两方面来分析:
  一、从离职率的含义来看,离职率所代表的是每百名员工中有多少人离职,如果以各月的离职率平均来表示则无法显示离职率所代表的意义。以该公司为例,用各月平均计算出的22%离职率代表该公司上半年的离职率,也即是在半年中每100个员工中只有22个员工离职,而我们知道在该公司上半年其员工的离职人数达70人,是上半年起初50人的1.4倍,因此可以明显感到22%的离职率有失偏颇。
  二、若以各月平均值计算离职率将使得离职率的大小受员工离职时间的影响。如以上所示的这家公司,若将该公司一月份的离职人数和二月份的离职人数互换,即一月份为20人,二月份为35人,每月入职的人数不变,按以上方法计算可以得到一月份的离职率为38%,二月份为51%,上半年离职率平均为19%,比22%还低3个百分点。我们知道离职率反映的某一时间企业的人员流动情况,它应该是人员流动的静态的反映,它应和员工是否离职有关,而与离职的时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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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2:07:3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有种信念叫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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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3:24:19 |只看该作者
这好像是百度百科里边的啊?  x% h/ W7 p2 s+ l

6 G+ ]4 z0 l$ C# _- A' {: i而且里边介绍国际通用的的计算方法就是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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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3:55:5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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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4:03: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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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7:10:50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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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7:46: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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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08:50:16 |只看该作者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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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11:24:57 |只看该作者
学些了 非常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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