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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原创] 员工离职没有经过预告期怎么处理?
[quote] 原帖由 [b]xiaomomo[/b] 于 2008-3-30 8:32:00 发表
1、对于不在重要岗位在的员工,他的离开对工作影响不大,提不提前30天都没什么关系,办好工作交接就可以让他走了。一是因为是员工本人原因提出离职的,无需补偿金;二是,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他已经决定要走,让他再多留30天也不会做出什么成绩,还得多发一个月的人工成本。
2、对于擅自离职,一声招呼都不打的员工。一是,先口头通知他回来上班;二是,书面通知送达本人(劳动合同上有通信地址和紧急联系人),限制其在多 [/quote]
赞成的,对于不在重要岗位上的员工我们公司的操作就是只要工作交接好了双方协商好一个离职日期就好了,没有必要非要30天,留人不留心,不认真工作人还得付工资不划算,另外碰到职业道德特别不好的人可能还会搞些破坏; 对于擅自离职的前三天做旷工处理,人力资源部与相应部门会及时根据员工信息联系他或者他的紧急联系人并做好相应的备档,如果第四天仍然不来上班者就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任何离职手续都不与办理,并追究下家单位的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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