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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容易犯的错误--考勤篇
<P>1、关于考勤为什么非需要员工签字?<BR>A、如果是人工登记考勤,没有员工签字,只有考勤员和部门领导签字的,再加上没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上班时间的,这样的考勤,在实践中,即使是员工有加班的,真实考勤事实上也是有加班的,但单位为了应付案件,完全可以作出一份员工没有加班的考勤记录出来,因为,只要考勤员和部门领导签字的考勤记录太好弄虚作假了,鉴此,审判实践中(我所指的是深圳地区,别的地区可能有不一样的处理精神)达成共识:没有员工本人签字的人工登记考勤记录,员工不确认的,不予采信。<BR>B、如果是电子考勤的,同理,电子考勤在电脑后台中也是可以修改的,因此,没有员工签字的话,无法证明单位提供的考勤记录是真实的。鉴此,审判实践中(我所指的是深圳地区,别的地区可能有不一样的处理精神)达成共识:没有员工本人签字的电子考勤记录,员工不确认的,不予采信。<BR>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BR>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BR>(该条的另一意思是如果电子考勤员工不确认的,就不采纳)。</P>
<P> </P>
<P>另:就有关考勤的证明效力问题,本人曾向不少仲裁员及法官求教过(因这些人手上掌握生杀大权,所以,我们还是按照这些人的思路来操作的),大多数办案人员的思路基本一致,大体如下:</P>
<P>1、人工考勤没员工签字的,原则上不采信,除非员工确认;有员工签字的,采信。</P>
<P>2、电子考勤有2种,一种是电脑考勤的(手纹、工卡考勤等),没有员工签字的,原则上不采信,除非员工确认;有员工签字的,采信。另一种是卡钟的,这种原则上采信;但也有个别办案人员认为如果卡上面的名字不是员工书写的就不采信。我支持有无签名都采信的观点。</P>
<P> </P>
<P>有单位(因这些单位无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加班费的计算比例发放加班费或根本就不愿意支付加班费等情况)求问考勤方面应如何操作,据此,曾给如下建议:(俺可没说是俺建议的,呵呵,影响太坏了,俺还是保密谁建议的,虽然大家都知道是谁建议的)</P>
<P>1、人工登记考勤的,两份表,一份无加班记载的,员工签字,另一份仅登记加班的单独记载,不需要员工签字,按此发放现金加班费(肯定是不足额了)。发生争议的,拿出有员工签字的考勤表来,基本上解决问题。之所以说基本上解决问题,是因为假的就是假的,一旦有员工有证据证明2份考勤的,单位就比较被动。</P>
<P>2、电脑登记考勤的,另外下月初打出两份统计表,一份是员工无加班登记的统计表,员工签字,另一份是单独加班的统计表,按此发放现金加班费(肯定是不足额的)。发生争议的,也基本上能解决问题。</P>
<P>3、卡钟考勤的,准备2张卡,一张是真实打卡的,据此发放现金加班费,另一张是虚伪打卡的(就是体现没有加班情况的打卡。也可以采取上述第2种法子处理。</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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