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 ( r3 G& B$ Q. M; ~
家公司上班,来的时候老板说试用期是3个月。我现在已做了两个多月了,但是还没见有和我签合同的迹象。我当初应聘这家公司的时候,公司承诺是要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的,如今我在这里上了2个多月班了,感觉并不是之前所说的那样,比我先来很久的员工也没给买社保。
( _8 n2 Z: D/ H; T1 j$ D- G8 v) ] 听朋友说上班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
% I3 P4 ~2 K `8 i! M7 r 如果我决定离开这个公司是告他还是不吿他?请大家给点意见,因为听朋友说现在这种不按劳动法走的公司很多,见怪不怪了, ' W9 Q6 D; v- q& O$ h
另外:本人对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喜欢的地方~~~对公司文化不能认同~~ % e7 p' ~# Y+ }, y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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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告的话,请问相关证据包括哪些东西啊?我们领工资时每个人有个工资条,让我签字确认后,就被人给收了,我连在这领了公司工资的证据都没有!!我这只有考勤机上的考勤记录可以吗?但是没有公司的签字。U2k;y+H4(?zhangyichi.blog.chinahrd.netHk8.p2@:[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