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Q, t, P# K3 d3 a7 P9 X; g: M* k- o
为加强保安管理,使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提高工厂管理水平,
保障工厂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工厂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
制订本制度。
二、 权责0 M8 d/ Z# `# B5 @. c: D
1. 保安员原则上不得外宿,全部住五金厂宿舍,如需外宿,须经总管批准,但不再享有工资之外的任何补助;
2. 保护工厂的利益和安全,维护工厂的正常工作秩序。
3. 负责工厂消防工作,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作应急处理。定期检查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对电源集中区、火源区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4. 保安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工厂纪律,严于律已,做好表率,并严格按照工厂纪律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处罚。
5. 保安要勇敢抵制有损于工厂利益的人和事,对厂大门周围的突发事件和出现自身难以控制的局面时,应立即报告厂部或拨打110报警。
6. 负责厂区的整齐和大门口内外的清洁卫生。
7. 不定期进行保安队列、队容训练(每周不少于两次)。
三、 值班制度
1. 保安人员的执勤,代表工厂执行公务,要有责任感,敢于大胆执勤,全体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2. 值班保安必须统一穿制服,衣着整洁,标志齐全,仪表端正,精神饱满、高度警惕,忠于职守。
3. 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 夜间保安要勤检查、勤巡逻,严禁打瞌睡,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每30分钟出现在有监控录像的范围。
5. 上班前及下班前10分钟,保安应按规定着装,以跨立姿势站于岗位,监督员工上下班时间和打卡秩序,防止员工代打卡。检查员工佩戴厂证,维护就餐秩序和饭堂纪律,对违规员工应当面指出和进行批评。
6. 监督车间、宿舍节约用水、用电,按要求关闭水闸和电源。
7. 晚上随时对车间、宿舍、写字楼进行巡视,如发现可疑情况,提高警惕,灵活处理。若事态严重,立即上报或报警;
8. 员工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必须持人事部签发的《放行条》,方允许外出。
9.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报人事部处理。
10. 负责工厂的门禁,厂大门每日早上6点开门,晚上23:00关门(夏季和加班,关门时间顺延1小时),此时间外禁止任何人出入。
11. 配合人事部,对员工执行工厂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交厂部处理。
12.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13. 老总进出厂门和工厂领导迎送的客人进出厂门,当班保安必须行举手礼。
14. 交换班时,应将当班中重要事项交代清楚。
15. 按时完成厂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 访客制度7 M8 J7 ~, o; [% O/ I8 E7 @
1. 对来访人员要礼貌相迎,态度和蔼,详细询问来访事由,并通过电话征询被访人意见,同意后进行来访登记,发给《访客证》并指引访客进写字楼。来访人员进入车间必须有厂领导陪同,否则不得进入。对探访事由不充分者应耐心说服,婉拒探访。
2. 有推销人员要求进工厂,应先电话确认是否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后方可放行。如身份不明或形迹可疑人员进工厂,保安应视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3. 对来工厂人员应做到热情有礼,不卑不亢,外来人员进办公楼应问询清楚,如是客户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经确认后方可放行,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5. 对工厂主要领导有特别批示的重要客人和贵宾,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五、 出厂物品管制
1. 本厂人员携带本厂物品外出,由生产主管和总管签发《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2. 探访人员携带本厂物品出厂,属生产方面的,由总管和生产主管签发《放行条》,非生产方面的,由总管签发《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3. 详细查验进出厂人员和各类货物的证件证明,出厂物品必须核对《放行条》与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 退货必须有相关部门承办人申请、经分管负责人和总管以上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5. 员工离职出厂时,必须持由人事部签发的《放行条》,行李应由本人按规定时间携带出厂,保安严格检查后按制度放行,严禁让老乡和其他人带出。
六、 车辆管制! _$ S3 n2 P' Z" z
1. 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指定位置。
2.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3.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并进行登记,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条》查验无误后放行。
七、 处罚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给
予开除处理:
1. 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注意仪容,有损保安形象的,每次罚款10元。
2. 上班时,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如看书、闲聊),影响工作者,处以罚款10元,上班睡觉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严禁在值班室逗留。
3. 上班时发现违法乱纪、不遵守工厂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或纵容者,对当班保安罚款10元。
4. 上班期间,由于渎职行为造成工厂财产、物品被盗的,处100元罚款或视情节轻重追究赔偿责任。
5. 不认真履行保安职责,不服从领导,玩忽职守、故意刁难、打击报复同事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6. 有其它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八、 奖励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相应奖励:
1. 在值班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全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
2. 在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工厂和员工财产及人身安全,有突出贡献者;
3. 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现者。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