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楼主: 安安的爸爸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考一考)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复制链接]

8

主题

5

听众

5555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8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0-2-4
最后登录
2016-9-28
积分
5555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230
71
发表于 2010-11-2 16:27:25 |只看该作者
赶紧拔出文件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1876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0-9-2
最后登录
2013-2-1
积分
187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64
72
发表于 2010-11-2 16:32:49 |只看该作者
看了答案学习了不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12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4-5-16
最后登录
2022-6-3
积分
14201
精华
0
主题
55
帖子
355
73
发表于 2010-11-3 11:17:10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要与工作有关的影响到住院的才算医疗期间,这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48

听众

6万

积分

状元

Rank: 32Rank: 32

签到天数: 332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注册时间
2009-5-8
最后登录
2024-11-15
积分
62938
精华
0
主题
132
帖子
3742
74
发表于 2010-11-3 15:00:01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很少见。我觉得这个员工还不如拿了公司的补偿金走人好些,多3个月也没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进士出身

毅寒

Rank: 24Rank: 24Rank: 24

签到天数: 5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0-10-20
最后登录
2017-12-4
积分
21510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704
75
发表于 2010-11-3 16:37:23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可以终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5

听众

9457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0-6-26
最后登录
2013-7-24
积分
9457
精华
2
主题
7
帖子
739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圣诞小雪人

76
发表于 2010-11-3 17:05:18 |只看该作者
今天怎么看什么都看不进去,收藏着先缓一缓!
选择的路,要对自己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1

主题

20

听众

3354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2-1
最后登录
2016-7-6
积分
3354
精华
0
主题
71
帖子
753
77
发表于 2010-11-3 21:39:42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案例通俗易懂,真好
努力工作,努力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14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0-11-1
最后登录
2010-11-4
积分
147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5
78
发表于 2010-11-4 09:34:54 |只看该作者
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技能鉴定后应该可终止劳动合同。本人认为医疗期与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限有关,与是否患有多种疾病无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2112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0-3-16
最后登录
2014-6-4
积分
2112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03
79
发表于 2010-11-4 09:45:48 |只看该作者
坐看结果,学习中,医疗期确实不太熟悉
做事不仅要努力,还得动脑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

听众

2178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0-6-28
最后登录
2010-12-16
积分
2178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40
80
发表于 2010-11-4 12:22:02 |只看该作者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