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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合同到期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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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1:10: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一个员工合同10月4日到期,可9月20号发生了工伤(轻伤),工伤后回家休养至10月10日,公司要求其返岗,随后其工作至20日自行离职并提出赔偿要求,现公司想解除合同,该如何办理?% h3 D( f' t% s. D  _  `" `8 G+ e
还有对方说公司如不满足其要求,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该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我公司必须支付其工资,其说的是否合法,该如何处理?& [2 A7 s5 W( @: ^- c
公司正申请工伤鉴定。
5 [* V/ t: @6 K0 ]" L; t6 y: D' X'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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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12 11:29:28 |只看该作者
合同顺延是合理的。这个赔偿要求,要看工伤鉴定结果吧?2 \5 F* J* X  F+ x/ i  q) B% J
抛砖引玉,我不是专家,最好去专家帖咨询哈。
5 }* |& E( W+ g6 o: M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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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1:49:09 |只看该作者
做了工伤认定了的话,相关医疗费用社保局是可以报销的。如果伤得比较严重,员工可能会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确定了等级,公司无论如何免不了要额外赔偿的,通常是社保局支付的两倍。这种情况一定要员工写书面的辞职申请,否则公司会有违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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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1:56:57 |只看该作者
关于工资支付问题,通常必须要工伤员工出具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注明准确的日期和病情。工伤假虽然是带薪假,但请假也应履行程序,并提供证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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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脖儿树 + 5 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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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2:10:36 |只看该作者
首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工伤处理完毕。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缩短工伤处理时间。
; L6 h6 z# U; s" V' X7 s其次,该员工自行离职,是否有辞职申请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书面资料?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这将主要决定是否需要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4 ^# Y$ O) r4 v/ u4 X
第三,该员工工伤(轻伤)是否达到伤残级别(最低10级)?这将决定是否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9 E  X* k* z: m4 p) N! q2 m
+ X/ h6 o) O1 V7 g注意:如果达到伤残级别,即使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需要按工伤致残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 t$ |4 m7 z8 u( Y& O, W      一旦达到伤残级别,就需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按其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有差额,劳动者就有可能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资赔偿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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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15 帮歪脖给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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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2:22: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首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工伤处理完毕。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缩短工 ...
9 p. b, [! K9 ]改头换面 发表于 2010-11-12 12:10
+ f4 |3 \! V: v7 G; X
想问下,工伤处理完毕的含义是什么?还有,如果一直达不成协议,公司将一直支付其工资?4 L& Z+ v4 B" }' u# M5 ]+ I: @/ I, g
他是左侧额头划伤,到医院缝合过,现在已经恢复了,如果达不到10级,该如何处理?
$ Q$ _; c- ^: ^. H: z1 B
- n* Q/ T! O* g1 b2 }. Q  [; h. q; ?2 [- q8 x/ I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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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3:27:53 |只看该作者
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大部分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m) t+ A) A+ i  F4 m
工伤员工在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的除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为一年,未满1年治愈的以实际治疗期为停工留薪期。# ]  R4 S: A; k7 V! _1 [$ t1 d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补偿费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计发。
百度一下“福气老高的蜗居”可查阅300多部劳动法规和范本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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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4:33:0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那如何界定他的实际治疗期?他可以说我头疼,头晕,脑震荡,这样很难说他是否还在实际治疗期,难道就必须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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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5:49:51 |只看该作者
首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工伤处理完毕。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缩短工 ...$ x0 \9 s$ v& l& s" d5 d- C- g6 c
改头换面 发表于 2010-11-12 12:10
+ e5 x: _/ t9 T- M# O+ ~: t  B

) K% P. V" z, z3 n0 I- u! }
, l8 a; [# g4 @( j- `% |! f好像错了吧~~员工一旦伤残等级被确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合同期满,第二,员工主动提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提除解除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支付员工两笔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是社保局动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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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5:56:40 |只看该作者
那如何界定他的实际治疗期?他可以说我头疼,头晕,脑震荡,这样很难说他是否还在实际治疗期,难道就必须等 ...
6 _& p  k* o7 Umengwuming 发表于 2010-11-12 14:33
- W0 _8 c, x0 ?, W$ X3 {' ~5 c7 s

  P5 Y1 q1 p8 M. X- n- b& j& ^
6 S5 f% h$ Y5 y3 G" V- M7 p! z0 M' E医疗期不是凭他自己说哪里不舒服就可以享受的,按我原来单位的做法,必须要提供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并盖医院的诊断证明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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