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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辞职了,但新公司突然改变的聘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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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5:12: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般要辞职是,拿到并签署了新公司的Offer,你才能向现公司提出辞职。对于非管理岗位,你可能拿不到书面聘用函,但是一定要与对方人事部确认你已被录用后,再向现在的老板辞职。但假如辞职后,新公司发现有比你更好的人选,那么新公司需要做怎么样的赔偿吗?
+ i7 f, `% V5 I7 u8 S5 c1 ~+ e
( t& O" j' k$ ]. y2 g. m$ b# m( m! s; m+ a  [. z
( f$ I# a9 M4 d" B
而新公司当时给你的offer内容是这样的:
- Q- s& G" t2 M# X3 E+ z5 V2 a***同志,您好!我们非常高兴的通知您,公司正式邀请您加入,请您于**年**月**日前来我司报道,谢谢!6 ^( y3 B, Q' i' b4 O' I8 b; S/ w
8 [2 g8 T! v5 k
                                                                             *****有限公司
( y3 F) X2 ^- ^3 T2 q# ~6 w                                                                               **年**月**日
5 w6 S9 l/ U: s1 ]# E2 l; Y1 T9 t                                                                            (并加盖新公司公章)
$ y9 G- x" k$ Z7 [/ Z' J* J6 c4 W 本帖最后由 海水无盐 于 2011-5-21 15:48 编辑
, ^3 U3 S; G3 \3 i2 R2 ~- c# n5 i9 I7 t0 ]3 y+ S! I
( A1 G* M) Y& v( K8 P. e  Q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5-21 20:13 编辑 - c- @3 r& ~7 ]; D4 I7 E

( }# C' {) p2 k) x2 L
一切好的开始,从内心深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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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5:23:11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这个社会一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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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5:36:23 |只看该作者
是否需要赔偿,要看与所签署的OFFER里有明确关于违约的事项,如果有那就按里面的条款走,如果没有的话,可能就麻烦点了。: j2 D: n. u- t, L: i
这种行为算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对方已承认你,而你也应对方要求,与现在的公司解约,但却在与对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方主观上的原因而违约,使你遭受到损失,所以,赔,还是有必要的,只要你能收集更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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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无盐 + 8 用心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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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6:00:05 |只看该作者
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静等高手: n3 m: ^# s/ `1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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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6:08:56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既然发了OFFer,相当于已经缔结了这种关系,对于后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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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剑客  之前好像有听说过这样的案例,最后公司是要赔的。  发表于 2011-6-2 11:43  回复
一花一世界,一世一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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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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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6:16:13 |只看该作者
offer,其实如同合同一样,就是一种要约的形式。如果真正毁约的话,赔偿事情是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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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6:21:32 |只看该作者
没有遇到过,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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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6:40:05 |只看该作者
这要看新公司给你发的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了,如果仅仅是要约邀请的话,并不能算新公司毁约,如果是要约,你要在限期内做出要约的回应,这样如果对方毁约你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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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7:54:20 |只看该作者
我有朋友遇到过这样子的事情。* ~- q. C% h7 p& ?
在周末接到面试公司HR的电话说公司同意录用,并约定了工资等情况,就是入职时间还没约定,但是约定了下周一答复。但是当天下午再接到HR的电话说因为公司原因,不能录用他了。, k* O  O, \2 z+ l8 U7 s
还好是周末,没有向当前公司辞职。. u' V! v7 X9 |2 t; ^) ], ]  J
# r. M/ Z: u* I) w' d' b0 e0 t
现在很多情况都是电话通知说面试通过予以录用,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而又提出了离职,那是相当的被动。不知道有什么好的方法?
' ]8 u3 F  P! r+ ?9 c/ Z, B 本帖最后由 lpylyp 于 2011-5-21 17:57 编辑
8 a" D$ c7 h* L& n  R' D5 K0 f. w$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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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论坛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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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20:30:25 |只看该作者
这种公司不去也罢,对于员工招聘录用很正常的HR工作都会这种低级的沟通和处理问题。
  m2 a) r# t( I8 r$ H; ]7 F" {' b不过作为员工应该找到HR评评理,哪怕只是打电话教育一下,提醒他们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至于赔偿完全没有必要浪费自己时间去找更好的工作。

点评

zjwhr  赞同  发表于 2011-5-21 22:22  回复
zjwhr  赞同  发表于 2011-5-21 22:26  回复
baalys  赞同  发表于 2011-5-21 22:38  回复
做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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