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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问下班后又通知员工开会时自己摔倒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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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3 15:0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老师:
3 F( U; x1 p& ^; I6 y9 R      我公司一位员工下班后,其主管通知又回来开会,途中自己摔倒造成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2 J% R) X, e' F2 h3 r8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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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23 15:13:2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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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5:20: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谢谢,刚才又问了相关人员,说是下班后必须是机动车撞倒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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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5:45:11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算工伤,即使是上下班途中,也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些情形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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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6:00:06 |只看该作者
不算工伤,工伤是这样规定的:5 R4 g" x  Y+ d/ t( v+ @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2 Q/ W2 Q3 |, m. {! }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 `# h2 m3 q6 X5 C+ j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M: K! s+ p6 Z6 y& N/ Z3 A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 p7 d9 |, G) J1 T/ F3 H) J1.4患职业病的;, O7 y! [+ `+ L! ^, p2 H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3 J, i$ b, M: ]' i9 e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T8 J6 |6 k4 q4 O) J' x! \1 A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4 A! j( t3 a9 c3 ]1 ]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6 g6 u3 }, [" n  Y8 p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D8 X- j: s" ~0 U' a9 l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V2 Y% {0 x  b1 z4 s6 f: Z. K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K" t9 B- ^' z! e3 b(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z* B% v2 v5 k2 i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k( D' g& ~0 q# Q8 {7 f$ \7 W5 l3.2醉酒导致伤亡的;1 {, K/ c8 t/ }8 e! v: X
3.3自残或者自杀的。6 _  `" \& N: C

3 ~8 O% ]+ g6 m1 Q4 P! |不是工伤的理由是:
+ _5 w4 S$ f9 y2 ^1 h7 ~1、该事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D+ M: n% Q% r$ o; m" A7 p6 F2、该事件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h/ `$ I" F5 M6 U, z" d3 K7 a/ n( K3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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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6:51:5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算的吧,但是刚刚看到上面的筒子搬出了工伤保险条例,哎·
路是自己选的,选定了就要一直走下去,没有后悔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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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7:19:56 |只看该作者
灵活一些看,我觉得应该认定为工伤。
0 M3 _* H  Y- V: Y; Y3 c下班了,又回来开会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如果社保来调查时公司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还是可以争取的。; D) N- [$ V. F% c) {9 I1 R

点评

常诚  人性化是不是太溺了一点?以牺牲国家利益满足个人利益?哈哈  发表于 2011-5-23 1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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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0:14:20 |只看该作者
灵活一些看,我觉得应该认定为工伤。
- s! Q1 L0 ^  l9 s下班了,又回来开会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如果社保来调查时公司能够 ...
/ a: I' \) g$ ?xixiyq 发表于 2011-5-23 17:19

6 ^2 ]2 q: B1 o8 m  s. {" {个人非常讨厌下班后又被叫回开会,开会也可说是加班。9 T6 B. @3 k+ o& d" y; K9 g; ^
为员工争取这个工伤认定,不是人性化,是企业应该争取的。保险条例本身就非常可笑,上下班途中只有被机动车撞才算工伤?真被机动车撞了,赔偿大都是车主承担了,社保才出多少?
, Y7 m" n, z, f- {. y0 B8 u保险费交了那么多,只是认定一个工伤怎么能说是牺牲了国家利益满足个人利益。. d5 h( J7 ?* p8 }. A& x5 s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也应该承担医疗费用。% N$ J; C% }- J% R0 R2 h7 O&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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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4:14:55 |只看该作者
偶也想说是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地点、场所。只是,呵呵,一定要被机动车撞~郁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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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4:46:59 |只看该作者
下班之后,最好不要让员工再回来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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