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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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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09:51: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个人因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法律依据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 o  W- s9 h3 V9 ]* F----------------------5 d+ O6 }! M! S
问题:当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你司是否代扣所得税?+ x: c6 F2 S- e" I
请列明所在城市、单位是国企或外资、行业。谢谢!
4 N5 J* f1 O/ A
2 G' r3 Q; g& I5 s9 J7 b7 X再确认一下,公式是:
+ n- B4 w: t% Y- w" C' R; W1 I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数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实际工作年限-2000]X个税税率X实际工作年限* i/ O7 H9 F- W
本帖最后由 min_ 于 2011-6-24 10:01 编辑 8 ?( G7 L& g! p; H7 i: ~  K

3 ?; ]2 T4 g) {' g, Y1 I

点评

宠着小猪  应代扣!!  发表于 2011-6-24 10:15  回复
红尘HR笑  这个我还不太懂,来学习滴  发表于 2011-6-24 1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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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06:53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处理过赔这么多钱的案例,不是赔得得少而是社会平均工资高,目前我所在的城市(苏州)社会平均工资3380*12=40560,再乘以3倍的话就是121680元,没有处理过赔这么多的案子。
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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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08: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还没有处理过赔这么多钱的案例,不是赔得得少而是社会平均工资高,目前我所在的城市(苏州)社会平均工资33 ...
8 M$ p- g- H% P% LHR剑客 发表于 2011-6-24 10:06

2 w2 E. v) U* t( K# F9 k7 X" @% o谢谢版主回复。那如果您碰到这事,您会如何处理?6 O9 M, O/ z- y: o6 {; b
! x/ _- W8 t% {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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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09:46 |只看该作者
计算公式应该是:应缴所得税额=(经济补偿金数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相应的缴税比例-速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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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Yao  剑客,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和一般工资收入的计算方法有点不一致的。  发表于 2011-6-24 10:39  回复
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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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19:4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计算公式应该是:应缴所得税额=(经济补偿金数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相应的缴税比例-速算返还 ...
9 I: i% S6 B6 M; r. ?HR剑客 发表于 2011-6-24 10:09
2 v& [4 J: r  M% S! m
版主,我在网上搜索的公式都需除以工作年限。请参考:
/ G- v5 ~: u- I" mhttp://www.linlaw-group.com/ShowArticle.shtml?ID=201012916405771768.htm 第4
- ^, A  \( M: k. a7 _0 ~, p% O“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 n/ f9 ?. c4 R4 \. v& Z*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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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42:06 |只看该作者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extra=page%3D4
) x+ p. J; a, ]这个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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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47: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这个可以作为参考。
$ H) Y9 B) w8 Z4 L9 X+ v8 ?Mark.Yao 发表于 2011-6-24 10:42
. \& }) L* h+ C2 N
谢谢版主。这就是我所理解的。
; w& E. l* Q2 e. Z请问版主,实际操作中,是否碰到过这样的案子?是否依法处理?# V+ R- {; f  y9 h
$ s0 T+ [6 t& C2 z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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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53:21 |只看该作者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过这类案件还真是不多了,还是学习到了
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QQ:1747803927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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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楼 HR剑客 的帖子7 X! K( [4 B1 {0 `5 H
哦,学习了,谢谢!: j8 |5 h: M- H. \
* J( c" t6 `& e) q: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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