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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学习《工伤认定与争议处理技巧》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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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6:55:5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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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8:03:36 |只看该作者
很复杂啊,刚接触,简单的还能处理!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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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04:15 |只看该作者
7个问题都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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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05:31 |只看该作者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具前不能解除”
5 H% h8 J& F- i% M) ?求教依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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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28:5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 94楼 brigend 的帖子
& o4 g% o* t: b( s6 l: Q
2 x+ b; R, `) k5 B  \" |具体的法律条文的确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工伤保险条例》中:
6 o2 A$ E$ s. l7 ^$ ~9 s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a8 `2 Z6 W  @$ _  a. P第三十六条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 A5 V& }# m9 Q1 m% W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M/ |3 M" e' w  s1 }0 y: e
  M6 B4 o' s# k1 j# r        由此可见,工伤伤残等级未鉴定出结果之前,是不能裁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因为只有七到十级的,才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进行合同解除,补偿就业补助金。1-6级都要保留与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
& M* ~- I( Z- i5 _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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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0:03:1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5楼 上善若水2010 的帖子
& O/ Y3 \7 q+ W; n4 y8 P6 J" |7 S! M. Q* C
《劳动合同法》  U( S9 o$ n$ Z/ K* g/ f5 K) i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 l5 N+ A# x% D) Y4 M" I5 x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0 p1 {. g/ i1 L* 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R# O/ {, U#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w# D/ @  \: t6 f. e  r- H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3 Q. K6 `0 q+ m8 u; q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W2 c' Y1 P, O, r9 U# P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 K3 F9 P0 M: Y0 V/ s
. M3 Z2 A( Z: E* f: h无论从立法目的,还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看,我个人倒是倾向于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
0 a1 M+ Q7 Q) @( l- k6 ?# K劳动合同解除后,伤残等级待遇可以参考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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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5:25: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 96楼 brigend 的帖子$ w' j( a' h0 u2 g& [$ s# ]

( j+ ^3 p* g* f非常感谢您的不同观点分享。6 g, D" B$ k0 G9 [: b( B5 @
很明显,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出发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通过民法来进行维权,对于劳动者来说更是难上加难的事吧。
. Z2 V+ q' V1 b  g( r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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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6:54:3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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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7:14:15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刚好需要这些,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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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结果,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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