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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丹-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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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在2个月试用期内女员工查出怀孕50多天,是否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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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5:24:1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违规词汇)明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不让其转正。
! H0 W9 O  w1 r& g' Q7 T' N现在不管是孕妇还是非孕妇,都得证明试用期不合格才能解雇或者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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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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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7:15:32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怪公司没有做好入职体检。不管是不是故意隐瞒,符合转正条件的必须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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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0:20:53 |只看该作者
除非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然要转正的。这个年龄段的女同胞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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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41:06 |只看该作者
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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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22:52:42 |只看该作者
是否给予转正,是有法律规定的,只有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才能不给于转正。
: |% ^0 R8 S! a: p- x4 {$ d1 z特别提醒楼主,孕期的女工受到特殊保护,不要擅自解除劳动关系。
张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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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7:17:52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女员工在怀孕、产假期间企业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作入职前的体检,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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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4:13:10 |只看该作者
可以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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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5:37:20 |只看该作者
又学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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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8:43:59 |只看该作者
三期员工的话不能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1 d* n6 ^, P: q2 x" V$ c( Q
但第三十九条还是适用的
2 v3 b& o9 d. g4 j5 k/ B* ~% r1 p$ x8 y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2 ?9 N# C' a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j9 J2 k5 K+ J4 x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T# `! k5 h" c3 D7 g/ l4 p! F0 D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v- @& W7 M$ y2 }8 Y; n5 Z- J9 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w( ^4 ^- u/ t$ j2 i, P/ Y& p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K  H0 P1 ^. l3 X  q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W- T! I/ n3 e: Q# x, M,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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