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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首先要认定:1.“安胎”算不算病假?医院可以出诊断证明,员工必须拿诊断证明请病假,医院没有直接代企业批准病假的权力。如果只是为了“安胎”,我认为单位没有必要批准病假,因为安胎不是一天24小时都要安,只要遵医嘱就行了;2.医院建议“休息”,什么叫“休息”,是不是就是“不上班”?这个要区分,不上班了去做其他活动是不是也是“休息”?如果其本身工作比较悠闲,公司也可以指派一些非体力劳动,完全可以在工作中休息。3.归根结底在于生孩子不是病,如果确实因为有病需安胎,那么应给病假,如果不是因为有病需安胎,那么批事假就行。我遇到过怀孕继续性生活导致胎位不稳需要安胎的,这个也要企业买单吗?个人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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