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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3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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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n0 t# T7 F ^+ d鉴于本案例当事人的叙述不够清楚,主要就是工资条这一块,因为,
; _( ^& O( z1 x7 N: G1、基本工资750+加班费-社保扣款=1600 Z, F! I8 E' l. G- e( G. B& H$ Y
2、基本工资930+加班费-社保扣款=1600
" D1 h$ s1 W( H: Y" f3、基本工资750+加班费=16000 a# X4 n" d. g
以上是三种不同的工资条表达方式,其中,第一种表达方式肯定是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种表达方式倒是不能证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扣款项目和数额是多少,这个又是不明确的。1 w3 a4 I0 e4 _
( [5 B8 R8 c# k- Y* q! c, F经辛勤的“宠着小猪”童鞋邀请偶给本帖子做解答,偶提出了上述疑问,小猪童鞋积极联系楼主后,告诉我如下信息:
/ F G- E. F, \! c# ~实际工资:基本工资750+加班工资 1750-社保扣款200=2300元。
+ u0 H @& _* Y也就是前面说的第一种模式,这种表达模式是说基本工资中包含了社保扣款的,但基本工资不足以930元,所以,该案例,当事人可以主张的第一项请求是:入职以来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差额及25%的经济补偿金。
6 {8 r9 t1 n# ^9 x! w) q; ?" l1 z8 H( b. M. z
二、关于加班费。& c4 E, E# M+ g& [
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的小时工资为:930/21.75/8=5.35(元)
) o3 l9 P. u- n8 @1 D5 T平均每月工作29天,加班小时为:(29-21.75)*8=58小时) Z2 x t* ?1 g% V0 t7 O! F1 A! b
则该月的加班费最多应为:58*2*5.35=620.6(元)% E8 U0 f& v y: b1 ^2 H
现在,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加班费,明显是远远超过620.6元的,也就是并不拖欠加班费。
& ?. w) y% }# m5 \* Z- m
+ Q1 V+ X! |: W/ Z三、关于上面说到的第二点,哈哈,员工可以如此尝试一下,让单位手忙脚乱,怎么尝试呢?就是反过来说:我一个月加班费是1750元,加班小时是58小时,则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设为X的话,则为(X/21.75/8)*58*2=1750;则X=2625(元),也就是说,我只有在月工资是2625元的情况下,休息日加班58小时,加班费才可以得到1750元。现在单位给我的工资是750元,偶就要差额:2625-750=1875元,1875元*多少个月=单位拖欠的工资额7 G) u5 x: F- B( ]+ h( y
7 c& k( Z- x- ]四、严格说,加班费是不能倒推计算每月应得的工资数额的,不过,可以胡闹一下,让单位手忙脚乱,哈哈。! ^; C: ^- p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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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双倍工资,想都不要想了,肯定是过了仲裁时效的。- _$ _$ D0 w4 i
, k: C7 |4 S: U- I# b; j' w六、关于社保的扣款,员工可以去社保局打出自己的社保清单来,上面会显示每月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金额是多少钱,这个金额与单位社保扣款的差额,就属于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了,可以主张单位支付。. c+ c: M! W: i6 d7 j* y%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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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社保关系转到另一关联公司?这个不是什么关键问题,处理劳动案件,主要是看跟谁建立劳动关系,即三要件:给谁提供劳动、谁支付工资、谁实施劳动管理。社保转到其他公司,无关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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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这个案件还有一点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年终奖。员工可以去主张2011年的年终奖10000元,理由是:双方口头约定了每年干满一年,则年底有年终奖,证据就是:以前历年来都给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的惯例,由此证明是默认的。这样子,仲裁不支持的理由是不能证明2011年一定有年终奖,也就是说,员工的举证责任其实并没有完成。但是,仲裁要支持的理由就是:公司一直都发年终奖,毕竟薪酬是一个体系,一般不可能突然变动。公司得有合理理由证明2011年整体取消了年终奖,否则对劳动者不公平,这样子,就把年终奖的举证责任转归给单位了,由单位来证明没有年终奖的合理事由(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这些),偶个人觉得单位很难书面举证,顶多是口头说今年亏损这些。这样子,就让仲裁员行使自由裁量权。劳动者再计算精细一点,单独就这一点申请仲裁,这个年终奖的金额别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仲裁员如果支持劳动者的,哈哈,终局裁决,裁决完了,单位连起诉都不能,只能跳起来骂娘了。& T8 k2 k+ e. x9 R9 `- c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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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作为仲裁员,从证据的角度来说,我是不支持年终奖的,但是,我还是会积极压迫一下单位,调解了,给一些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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