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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破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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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双倍工资、加班工资补偿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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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15:36:52 |只看该作者
1. A还可以去申请加班工资补偿吗?% U3 e$ _- D! b) j
   签名的工资条上已有加班一项,基本已认定给了加班费,个人觉得很难再申请了。当然举证考勤记录来证明那并不是加班费,也是一种方法,但是不知道那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会慢慢给你看,这个就不知道了,要问安爸了。+ Y) g1 \& e$ O# N# L9 a
2.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A 可以去申请双倍工资吗?
& s' p$ O$ o3 w% R: ~9 r在你未接手劳动关系工作前的时间段可以申请双倍赔偿,但之后因为工作性质关系可能你就不能获得了。(参考依据为单位一年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一年后默认签订无固定合同, 同理得)) T1 o0 `, ~6 i: F$ x8 y8 W8 C
3. 是否存在A本身是负责劳动合同的,是知法犯法?
2 m! Y$ O, }- k. k* X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会犯法。3 Y& z9 G6 d; l/ r1 ~# [% ^
4. 或者已经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期限呢?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8 }; D% v: |2 w) l) Y- H这个不会,依然有效的。
# ~: }% u' U, `) o, L5 s; Q* {, `5. 还有前面2009年8月到2010年3月份的社保A 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同时自己缴纳的超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P5 R: |- }1 }6 Z2 I
2009年8月到2010年3月份的社保可以要公司补交,但是你自己那部分还是要自己出的哦。另可以要求公司归还以前个人超出的部分。
) J- `( B/ q, n6 J另外那个年终奖,由于公司没有相关制度来说明,年底以年终奖方式来补充工资。公司有理由说效益不好不发年终奖。且年终奖定义就是企业利益共享,企业没利益了,就不共享了。所以要求补发年终奖这一请求估计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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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碧云  支持多回贴:)  发表于 2011-12-18 1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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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15:43:20 |只看该作者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一年,本例中,有明知故犯的嫌疑,申请难度大。+ A- y% C. M. K2 v8 u: Q7 S
加班工资可以追偿,前提是看单位举证来判别。5 f3 T* {# j( y* V% y) l: n
社保不能补缴,也得补偿。

点评

炼骑  证据证据!!!!!是关键  发表于 2011-12-13 15:53  回复
一叶碧云  时效问题,能证明曾经中断即可以:)  发表于 2011-12-18 1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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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16:48:46 |只看该作者
1、A还可以去申请加班工资补偿吗?1 ~0 V( d2 K, `
按照现有资料来看,可以申请,因为工资条只是发放凭证,不代表约定,如果制度、合同等能够支持或者干脆没有制度、未签订合同,机会更大些。
. F8 b  _, u# {5 C2、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A 可以去申请双倍工资吗?是否存在A本身是负责劳动合同的,是知法犯法?或者已经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期限呢?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 K+ m$ ?" t) t' _可以申请,关于工资争议可以在离开公司后一年内申请仲裁。, ~4 g, \# e' R8 O: C& k1 u  B
3、还有前面2009年8月到2010年3月份的社保A 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同事自己缴纳的超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h6 Q+ @3 h4 n! a, W
可以要求补偿。
* Z1 i5 i. O  h0 i5 x" H+ _0 x9 O3 `9 B7 d2 D3 e/ O+ X7 ~& d
个人浅见,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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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0:38:01 |只看该作者
最坏的不是老板,而是我们这里个别拿了很高工资的高管,想出这损人的花招.这样企业不垮,老板也会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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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2:27:5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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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4:45:15 |只看该作者
一、  G& c6 F/ [* l' ~* o( p. I8 A
鉴于本案例当事人的叙述不够清楚,主要就是工资条这一块,因为,+ d, f; D* A$ O- P- F" i/ B
1、基本工资750+加班费-社保扣款=1600
8 @) Q% K+ }3 B$ {# z  o2、基本工资930+加班费-社保扣款=1600
" k2 Q. K+ a+ ~# f; v- e! o9 a3、基本工资750+加班费=1600# b: v0 f4 R& a0 n
以上是三种不同的工资条表达方式,其中,第一种表达方式肯定是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种表达方式倒是不能证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扣款项目和数额是多少,这个又是不明确的。* ^/ f- N0 x6 ], u7 W

- N" o% r& o' X经辛勤的“宠着小猪”童鞋邀请偶给本帖子做解答,偶提出了上述疑问,小猪童鞋积极联系楼主后,告诉我如下信息:
/ j% e9 Q) X  _$ c1 M' _" x实际工资:基本工资750+加班工资 1750-社保扣款200=2300元。& m% M" \2 n1 ?. X+ G
也就是前面说的第一种模式,这种表达模式是说基本工资中包含了社保扣款的,但基本工资不足以930元,所以,该案例,当事人可以主张的第一项请求是:入职以来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差额及25%的经济补偿金。% ?( r3 z0 [' s3 I: a: d  u& ~5 C
. q6 p) z6 Z! d5 z
二、关于加班费。
6 n/ j# X% G* T2 x* {9 U1 o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的小时工资为:930/21.75/8=5.35(元)
8 Y4 }3 F7 \, h  T3 m" E  x+ _9 R平均每月工作29天,加班小时为:(29-21.75)*8=58小时$ \8 J6 z( _1 ?  R( K
则该月的加班费最多应为:58*2*5.35=620.6(元)% [! b' u& u; x2 U" K
现在,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加班费,明显是远远超过620.6元的,也就是并不拖欠加班费。
! M6 R9 K1 K% l4 i1 R& A" N, o3 G* P
三、关于上面说到的第二点,哈哈,员工可以如此尝试一下,让单位手忙脚乱,怎么尝试呢?就是反过来说:我一个月加班费是1750元,加班小时是58小时,则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设为X的话,则为(X/21.75/8)*58*2=1750;则X=2625(元),也就是说,我只有在月工资是2625元的情况下,休息日加班58小时,加班费才可以得到1750元。现在单位给我的工资是750元,偶就要差额:2625-750=1875元,1875元*多少个月=单位拖欠的工资额
2 t5 W8 e) k8 I; s
; i5 Z( f, U$ H$ R! f1 W: a, E& }& T3 A四、严格说,加班费是不能倒推计算每月应得的工资数额的,不过,可以胡闹一下,让单位手忙脚乱,哈哈。3 z. I. H/ z9 {1 i. }
0 T* h: M& p2 N: f3 L- ]  b( z& q
五、关于双倍工资,想都不要想了,肯定是过了仲裁时效的。
0 V# v4 D$ p7 W8 O8 o% K
) V# S+ d. v* ]1 C9 T/ Y六、关于社保的扣款,员工可以去社保局打出自己的社保清单来,上面会显示每月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金额是多少钱,这个金额与单位社保扣款的差额,就属于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了,可以主张单位支付。1 ~/ U6 L# Y0 H/ @
: k0 R5 n- ^  h: h; _
七、关于社保关系转到另一关联公司?这个不是什么关键问题,处理劳动案件,主要是看跟谁建立劳动关系,即三要件:给谁提供劳动、谁支付工资、谁实施劳动管理。社保转到其他公司,无关大局。. N. n- U( r0 G2 K
$ \; d9 L0 _8 K" h. u
八、这个案件还有一点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年终奖。员工可以去主张2011年的年终奖10000元,理由是:双方口头约定了每年干满一年,则年底有年终奖,证据就是:以前历年来都给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的惯例,由此证明是默认的。这样子,仲裁不支持的理由是不能证明2011年一定有年终奖,也就是说,员工的举证责任其实并没有完成。但是,仲裁要支持的理由就是:公司一直都发年终奖,毕竟薪酬是一个体系,一般不可能突然变动。公司得有合理理由证明2011年整体取消了年终奖,否则对劳动者不公平,这样子,就把年终奖的举证责任转归给单位了,由单位来证明没有年终奖的合理事由(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这些),偶个人觉得单位很难书面举证,顶多是口头说今年亏损这些。这样子,就让仲裁员行使自由裁量权。劳动者再计算精细一点,单独就这一点申请仲裁,这个年终奖的金额别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仲裁员如果支持劳动者的,哈哈,终局裁决,裁决完了,单位连起诉都不能,只能跳起来骂娘了。* r+ V. C! ~3 K8 P9 V
7 L) I4 @5 Z+ ^# ?
我个人作为仲裁员,从证据的角度来说,我是不支持年终奖的,但是,我还是会积极压迫一下单位,调解了,给一些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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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碧云  这个年终奖的金额别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仲裁员如果支持劳动者的,哈哈,终局裁决,裁决完了,单位连起诉都不能,只能跳起来骂娘了。 安老头这一招大大的厉害:)   发表于 2011-12-18 14:34  回复
已有 2 人评分威望 金钱 贡献 收起 理由
一叶碧云 + 50 + 50 + 30 给财迷多发点米
宠着小猪 + 5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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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6:31:0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1-12-14 14:45
  H) {- G2 G3 S一、
! o" K- u0 h/ ]; C鉴于本案例当事人的叙述不够清楚,主要就是工资条这一块,因为,( z  D! T1 w/ p9 S
1、基本工资750+加班费-社保扣款=160 ...
$ ]5 L1 T7 N2 ~9 O4 d8 ]
谢谢安爸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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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8:58:15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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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8:59:03 |只看该作者
这种用人单位规避风险的方法在民营企业在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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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8:20:59 |只看该作者
A本身是人力资源工作者,且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等的签订,虽然在A 入职的时候负责这一块的是另一个同事,但是会不会以这个为借口,况且工作期限是2009年8月到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期限了,不支持A的双倍工资的要求;补社保的话自己要出自己的部分交给社保局的;930据我的理解是不含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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