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 关于计件工资的法规如下: 《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我的问题如下: (1)各地方有具体规定关于合理劳动定额的标准吗?我是北京的,不仅需要北京的,也需要其它省市的列作参考。 (2)我没有接触过计件工资的企业,我身边有两个HR朋友她们公司是执行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定地很满,一个车间仅有2-3人能拿到加班工资,其它员工都拿不到。我想调查一下,计件工资的企业,生产工能拿到加班工资吗?占比是多少?烦请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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