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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小的泡沫 于 2012-7-17 13: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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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5 x( A0 D 我是2011年8月1日入职到现在的公司,当时签的是派遣合同,但是是空白合同,只要求我们签个人信息和最后签字,其他的条款约定都没有,我知道这样不合法,但是我也只能签这份合同。9 {3 k! R4 k5 {% {
2012年4月11日,我请病假,到医院做肿瘤手术,最后大病理出来是甲状腺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有3个月的医疗期,我一直休息到2012年7月11日。医疗期期间,我所在的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我的工资,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也从这80%的工资里扣除,公司不知道我患的是癌症类疾病。
, z0 u u) Q! O8 G+ R' U 2012年7月11日,也就是我医疗期的最后一天,公司把我叫回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我所在的岗位(出纳)已经重新招到人了,不需要我回去了,所以从今天开始就算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我1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我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同意公司的补偿,公司也并没有开出书面通知书。5 h4 i* @! o e i! a+ U& t
我向公司提出除此之外,还要求公司给予我工作年限的补偿金1.5个月工资,以及至少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被公司拒绝。
! G$ {; e: m) i! V0 K% E) Y 因为我需要一直用抗癌药,害怕医疗保险中断后无法取药,所以和单位协商,看看能不能由我自己出全款,请单位继续给我上保险(因为我觉得这样缴费,比按直接个人交2险要合适),没想到被公司反拿一把。0 P6 A# u2 M" _3 g, D
公司当天下午第二次找我谈话,说如果非要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单位就让我复工,但是复工让我做操作工,因为我的合同签的是操作工。我说不可能,我签的是出纳岗,这时,我看到和我谈话的人事经理脸上是幸灾乐祸的笑容。我说,那我就走仲裁,人事经理说,仲裁你的合同签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支付补偿金,还不如现在的工资高。(在这里,我并没有提醒他,工资需要按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人事经理还说,如果我同意不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按正常的走,按正规的条件也写,而且单位也会考虑让你自己掏钱,单位给上保险。
# {0 ]5 F! z- |) E8 P 还有一件事,单位也利用此进行了威胁。我所在的单位,发快递都是月结的,位置也比较偏远,而且我们跟班车走,一般快递晚上才来,所以我一般自己的快递也跟着单位的快递走,想结账的时候再出自己的那份钱。从我第一天到公司入职,一直到歇医疗期期间,快递公司才做结算,我自己应该支付45元(具体是不是这些钱,我不清楚),这件事情我和人事专员沟通了,但是没有和我的部门上司(也就是财务经理)沟通,所以财务经理直接找到人事经理要求从我的工资里扣除这部分钱,我没有异议,该部分钱从我的医疗期工资中扣除。但是这件事情,却被说成是我贪污,我承认,是我没有和我的上司沟通一下,是我的过错,但是为了45块钱,我也不至于。
' E* U8 Z) k0 d) q7 V 综上,是2012年7月11日医疗期最后一天,人事经理和我的所有谈话,说让我考虑2天,13号再电话联系协商。我问,那会给我多少补偿金,是2.5个月的吗?人事经理说,那你就别管了,看公司能给多少了。( O' ~1 ^- f' O; A7 d0 W- \8 ~
2012年7月13日,人事经理第三次电话和我进行沟通,首先问我,为什么没有给他去电话,问我考虑的怎么样,我说,从11日协商回来后,我病情开始反复,一直在医院治疗,也没有考虑。然后就说到了继续协商的问题,我问公司能给我多少补偿,他说按劳动法走,劳动法是多少就是多少。我笑了,我和他说,医疗补助费也是劳动法规定的,他说,那是过期的。然后他就说到,“代替我岗位的出纳都已经招来了,那不能再让人家走吧,只能你走。你要非要医疗补助,我就安排你复工...”我说,我同意复工,但是我要求做复工鉴定,如果鉴定出来能回原岗,那我就要求回原岗工作。人事经理说,不需要复工,出纳有很多种。我说,出纳怎么可能有很多种,都是一岗对一岗的。他回复说,让我去分公司做出纳,7月17日给我消息。 y7 @7 s! ^+ E" Y$ c: z8 N
期间,我说要求回单位工作,人事经理回复,不用。我说,如果单位说我旷工,那我就说不过去了,他说不会这么做。3 O8 D7 h8 O4 G0 f' O- {
. d& R1 v, b {- j3 N2 D) Q 以上3次对话,全部有录音。' F2 u2 q: Y% s8 W# V& l- m%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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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本想直接过去劳动部门仲裁,但是现在一直都是实际用工单位在和我谈,并没有把我退回到派遣公司。而派遣公司那也拒绝与我进行沟通。因为我的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的注册地不同,我去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他们以注册地不同驳回;去派遣公司的仲裁部门,他们说派遣公司没有和我沟通,也没有和我解除合同,他们也将此驳回,不予接受。2 u' X# g; `/ B1 V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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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想回去公司的,之所以同意复工,是不想这么便宜公司。今天7月16日,我去医院复查,我的主治医师又给我开了1个月的假条,我想问问,我该如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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