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3-3-1
- 注册时间
- 2013-3-1
- 威望
- 0
- 金钱
- 1
- 贡献
- 1
- 阅读权限
- 10
- 积分
- 2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0
- 主题
- 0
- 精华
- 0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13-3-1
- 最后登录
- 2013-3-1
- 积分
- 2
- 精华
- 0
- 主题
- 0
- 帖子
- 0
|
如果在广卅工作满一年为购房而补缴社保,这样与国五条无抵触。但如果无在广卅工作满一年,通过关系花一.二万补缴社保来骗取购房资格的,而房管局还给予过户的,那就是房管局把关不严,放纵了骗购者。这岂不是多花点钱就能过户了吗?难怪国五条没力度,房价越限越贵了,补缴社保的生意那么红火,真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怕国五条再重申十次,都有破解的招数,这样的限购有什么用?只要有钱,找多三.四十个老乡来补多几十份社保,房子一样可过户,再卖出来时,把这个费用算进去,买房者不是更贵吗?房管局如果不把好关,政策出得再多也沒用,免得给人捂着嘴吧谂;限购失败了!再限购又再失败了!国五条也失败了。房管局的,你们还敢在报上说只要在网上查到补交社保就能过户,那你们是怎样理解新政的呢:在广卅工作满一年以上,有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才能购房。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是;只要有钱买够一年的社保就能过户。这样做能控购吗?房价能跌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