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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看一个例子91job导读:陈某于2011年12月入职北京某个体餐厅,担任厨师职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900元,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月2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2012年3月30日,该餐厅老板赵某将餐厅注销,同年4月8日将餐厅关闭,遣散包括陈某在内的所有员工,未支付2012年2月至4月的员工工资。经过劳动仲裁,陈某将该个体餐厅告上法庭,要求餐厅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 r7 `: {% ^7 n, J东阳人才网也认为:该个体餐厅老板想通过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突然关停营业、提前转移餐厅债权债务等方式,赖掉餐厅员工的工资,可书面的劳动合同并非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唯一凭证。法院可依据“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形成的证据链,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f" K' F1 H+ V7 y9 M% W O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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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商档案、餐厅人员名单、考勤簿及考勤统计表、证人证言等确认了上述事实,并依法确认双方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定餐厅支付陈某双倍工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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