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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68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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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请 教] 欢迎大家讨论:女员工以怀孕要挟公司,有什么好办
“劳动合同于9月到期,她以怀孕(3个多月)为由”
就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她刚刚怀孕3个月而已,前面各位所说的生育津贴暂时还涉及不到。
劳动法是规定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是说合同到期之后必须续约!劳动法同时也保护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所以9月之后是否续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如果不续约,就不存在单位辞退他的问题,自然也就没有什么经济补偿了
看样子,她请假单位是同意了的,所以在她合约到期之前这一段时间,发放病假工资就可以了。不过我不大明白你们怎么会同意了他的病假,这需要有医院的假条,同时休多长时间是有限制的,怀孕之后就连休3个月,这样的状况,在我看来,她只能请事假,但是事假和病假,单位的成本相差很大的!!![EDIT]用户“cxb300”于2005-8-31 9:25:50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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