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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拿到一份欧美企业的OFFER,老公司这边也已递交了辞职申请。现在是30天的工作交接时期。前几天,新公司HR发来份邮件,说是办理入职手续时要递交的材料清单。我也就按照上面的要求一样样去准备了。
问题来了。其中有一份是要求提供现在的月收入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银行工资流水,或者社保缴纳和缴税单都可以。
我也跟老公司这边的HR进行了沟通,他同意给我出具月收入证明,但是项目奖金(不是按月发)他不愿给出证明,因为这块是发现金的。我在求职申请表上填写的目前薪资是按照月薪加上项目奖金平均到每个月得出的,这要比月收入证明上的薪资高出1500多元。也就是说,我的项目奖金一般每年在2万左右,这份钱得不到证明。
我听说欧美系的外企特别看重诚信,求职申请表的最后还让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否则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也许是我填表上不够严谨吧,但这件事让我很担心,觉得是个隐患。老单位这边的不配合,不会让我竹篮打水一场空吧?
特来贵宝地求助,往各位路过大神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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