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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跟我的一位HR同行朋友沟通了他们公司A目前的问题了。公司A效益不好,老板突然决定按照30%裁人,未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公示。裁人那天公司给员工开出N+1补偿金赔偿方式;第二天员工就向当地劳动局咨询,给出答案是违法裁员,没有按程序走。后来公司A就按2N给付员工赔偿金。0 {4 N& b2 _, c. J
我的问题是(1)补偿金和赔偿金一字之差有什么区别吗?象公司A这种情况是应该给赔偿金还是补偿金。劳动局说没有按程序走,到底是什么程序?, ]$ a$ A. t2 p/ e6 z; K6 `0 X
(2)裁掉的员工拿了一大笔赔偿金走了,可留下的员工更有怨气了。留下的员工第一没有涨工资,工作量比以前大了;第二心里老惦记着诱人的赔偿金,所有人都在想公司赶快快倒闭吧,没准会有第二批裁人计划。我的问题是一个效益不好的公司该不该裁人呢,如何裁人避免这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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