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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被公司列为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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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勋章 原创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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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1:5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网络公司女职工未婚先孕遭解聘( O! q2 E. N! W; I5 m2 n* u
6 ^" Z" [( I4 d9 e8 S
  【案例回放】北京一网络公司与销售人员夏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她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公司辞退她的理由是没有结婚就怀孕。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劳动关系。4 c& M/ w4 w1 g$ ^
2 K5 ?- j; P: a1 P
  【找法网提示】未婚先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至产前一直未婚,这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行为,如果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将其列入严重违纪行为,一般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有的女工尽管怀孕时未婚,但是在产前已经补办了结婚和生育手续,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未婚先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S# r# c' X8 j' f5 e% S

  j" I2 P8 \/ p6 L: ]+ p$ x! G+ w% b9 A) z2 |; ~$ }
这是在找法网看到的解释,产生以下疑问:) V' l. S0 F+ T9 C( y
1.如果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为严重违纪,这样合法?" [7 T% r" Z3 W
2.如果这样合法的话,那岂不是就可以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 |1 L: X4 g. p8 t" y6 d2 l; b个人认为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并属于严重违纪是不合法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 r2 R, u+ P5 ^7 ~2 f8 Q8 Y

回帖推荐

阿paul 查看楼层

绝对的不合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 ...

好学习天向上 查看楼层

摘录安爸的帖子;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035&fromuid=729403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 案例6:孙二于2008年4月5日入职深圳A公司,从事秘书工作,2008年8月,A公司组织员工体检后得知孙二已经怀孕,但孙二尚未结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公司可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孙二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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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话题勋章 2012中人博客人气博主勋章 2011年人气博主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8 15:41:05 |只看该作者
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没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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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05: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sljpn 发表于 2014-12-18 15:41
7 [, s9 O1 j3 v4 Y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 ...

. }1 \0 Q- u1 C% i6 i不太明白“不能交叉使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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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1: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的不合法!!!
! f9 U# j8 c% A* Q# b* n  M
1 l7 Y' R0 I. t2 t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L/ s) U7 @8 a  ]7 b" Z/ J

5 }: o4 Y' s! [0 ]+ D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1 P6 Z! t% i. o% i# |8 f( m: H7 B' Z

5 `8 O1 e! p4 c9 B! D4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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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芳804 + 6 + 15 + 6 感谢家人的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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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么多年的beyond,只学会了坚持信念。(笑~~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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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9: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阿paul 发表于 2014-12-18 16:11 ! F& U. X" B+ e+ r/ F/ B
绝对的不合法!!!
& f: A+ O4 ^1 c5 |3 T5 W) V! D) W, l, o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 ...

  H% m$ ^2 \; b% h5 ^那意思是找法网的解释有误了,如果在三个月补办结婚证应该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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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4:1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未婚先孕只能用于在享受生育相关福利的情形中,要是非要上升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好像不合法。此问题待求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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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9:50 |只看该作者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3 ^4 H$ G1 u, X$ X+ |
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 x- ]# E& i, P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v, J% R# ]+ b3 ]* y) t2 K0 e
认真看,绝对有你要找的答案。
8 {2 m1 _9 U0 y9 o5 [7 }( w" c
3 b1 {" c/ q. n/ P. G& i- W另外这个神帖集合,有时间也可以抽空看看:( ~) ?- c  B" L+ X3 E# V" u' S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问题汇集
: Y+ z% w  Z9 N% d+ c0 u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A4 z" m% H2 m: S8 j; I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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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芳804 + 12 感谢家人的热心解答
好学习天向上 + 18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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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12-18 16:29 + d( ?9 T! Q+ X2 \: v/ O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9 _% _. A8 h# k9 S1 j: X( p2 s
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w9 _' {, Z' k) \$ v4 a& x, Bhttp://bbs.chinahrd.net ...

- `$ w" u" _- S! E7 K% J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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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7:32 |只看该作者
       这一问题劳动部早有规定,关键看规章制度的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范围的,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婚先孕在用人单位处罚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合法,其它情况用人单位均可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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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chenyue + 6 + 12 感谢兰泉专家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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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8:1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像不合法吧,我们公司就没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啊,我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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