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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被公司列为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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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勋章 原创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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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1:5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网络公司女职工未婚先孕遭解聘
4 A& W- t& I# Y) Y9 |3 Z
/ @$ ]+ m+ @' Y! Q- U9 W. U$ x  【案例回放】北京一网络公司与销售人员夏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她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公司辞退她的理由是没有结婚就怀孕。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劳动关系。
6 t: V4 @6 Q9 L" {# M1 W- b1 @6 a* d6 ~9 I$ i
  【找法网提示】未婚先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至产前一直未婚,这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行为,如果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将其列入严重违纪行为,一般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有的女工尽管怀孕时未婚,但是在产前已经补办了结婚和生育手续,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未婚先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 Q1 b2 G- R% K5 w
2 f# J" ]" v2 }' I/ K& U0 e8 F* v* \/ A1 a: w
这是在找法网看到的解释,产生以下疑问:8 x8 P/ B5 ?% c9 _
1.如果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为严重违纪,这样合法?
$ Q; o5 T7 u  w$ |2.如果这样合法的话,那岂不是就可以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9 m% S0 S# @0 v. v: f, s7 W6 b个人认为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并属于严重违纪是不合法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 [7 f6 T3 }0 \7 O

回帖推荐

阿paul 查看楼层

绝对的不合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 ...

好学习天向上 查看楼层

摘录安爸的帖子;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035&fromuid=729403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 案例6:孙二于2008年4月5日入职深圳A公司,从事秘书工作,2008年8月,A公司组织员工体检后得知孙二已经怀孕,但孙二尚未结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公司可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孙二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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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话题勋章 2012中人博客人气博主勋章 2011年人气博主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8 15:41:05 |只看该作者
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没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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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05: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sljpn 发表于 2014-12-18 15:41
% W' k8 E7 {8 S' m/ W* P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 ...
( M# H0 l: l) n: Y3 O0 A4 R
不太明白“不能交叉使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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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1: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的不合法!!!
* m2 _3 p3 e8 c, A. _' _5 X, L: \0 O7 T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2 D" M2 z0 z6 i
/ E0 p7 w( T- `4 M, V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4 n& A/ I: |5 B. F7 k
. Z% |/ W3 s6 W. `3 @& ~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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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芳804 + 6 + 15 + 6 感谢家人的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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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么多年的beyond,只学会了坚持信念。(笑~~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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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9: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阿paul 发表于 2014-12-18 16:11
. f% @- m' K. ^5 k5 j1 P绝对的不合法!!!  G1 w/ {4 R& L0 F# h

, O3 h2 T( J: N; V) ]9 o4 c( X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 ...

+ @1 t) p/ v0 S% `5 S, l) l那意思是找法网的解释有误了,如果在三个月补办结婚证应该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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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4:1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未婚先孕只能用于在享受生育相关福利的情形中,要是非要上升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好像不合法。此问题待求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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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9:50 |只看该作者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6 O9 n! U' q; j' ?3 n
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D* L; V! |# }) b! ?  H: p$ w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 G% l. z9 v; Z: }' f, [认真看,绝对有你要找的答案。# n- R) c; D2 Q+ Q% A+ \" v2 J+ R& |
# Q/ d0 n: A( r: J6 y! ?1 s2 {% ~5 P
另外这个神帖集合,有时间也可以抽空看看:: V/ N% A# v* x4 n7 Y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问题汇集0 ?6 j- o+ Y1 R; e5 D/ i$ Z2 E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 \( S9 J5 j' n$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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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习天向上 + 18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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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12-18 16:29
& N' C$ U" `( |* q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
- @, r% R# ]$ M2 I9 H. R5 @/ x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o4 D6 w  ~# v4 y3 q/ a$ j( ?$ r
http://bbs.chinahrd.net ...
5 F5 T; ^3 i! [. K3 p7 @' N+ D/ }
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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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7:32 |只看该作者
       这一问题劳动部早有规定,关键看规章制度的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范围的,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婚先孕在用人单位处罚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合法,其它情况用人单位均可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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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chenyue + 6 + 12 感谢兰泉专家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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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8:1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像不合法吧,我们公司就没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啊,我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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