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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筹备中的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是法人主体,其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 y: ^" s( p1 O; A4 J1 H: K# E% T按照公司法的理论,筹备中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8 ?, z9 p% B$ j- e! D2 S% ?
因此,员工有权要求筹备中的公司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发起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由于公司营业执照尚未拿到,公章也没有,因此不需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员工应该注意,一旦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就应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作为对这次雇佣行为的追认,从而使发起人的个人行为成为公司的法人行为。若在公司成立前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受民法调整,之后则是劳资纠纷,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4 W! U* }" L( }; G- k
劳动合同的要点主要应该就是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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