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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影子姹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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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这种死皮赖脸的“考勤”算不算数?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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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07:21:35 |只看该作者
影子姹季 发表于 2016-8-18 14:15 " G0 G. D. |. `6 x
此员工是销售人员,实行的是不定时制,就是以前没有很明确的管理手段去约束,才导致现在对新领导的管理手 ...

( a; i1 A4 o% _+ Y! {既然你们已经通过“定位考勤通知”让其知晓,如果以旷工处理,他就不能以自己的定位记录作为证据了,这不合理,属于明知故犯,在公司的制度内可以论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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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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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09:30:17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很想问的是,你怎么知道定位考勤是这个员工本人??!!!

点评

影子姹季  后台可以查询手机标识,用的是公司的手机  发表于 2016-8-19 10:20  回复
ly166  回复 影子姹季 : 也就是代打卡有可能性实现,对吧  发表于 2016-8-20 2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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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09:48:35 |只看该作者
影子姹季 发表于 2016-8-18 14:15
) C+ s5 c" `% Q# F: T+ b3 @此员工是销售人员,实行的是不定时制,就是以前没有很明确的管理手段去约束,才导致现在对新领导的管理手 ...

! ^6 T% S. O( x& w% i. s% c其实我觉得你们对销售人选的考核有些过于苛刻了,销售人选考核的过程,时间本身就很不固定,他们有大量的时间可以开拓客户或者做一些其他的事务,如果对过程考核过严格,估计10个人有10个人受不了,最好是能够放弃过程考核,直接对业绩考核,如果觉得完成业绩太过轻松,就增加业绩量;如果觉得时间跨度大,就缩短业绩考核时间,按月或者季度

点评

影子姹季  只能说每个领导有每个领导的风格,以前的领导管理方式确实很松,但是业绩达成不是很理想,试问每天在家睡到大中午,一整天客户见不到人影的业务能有什么好业绩?不是所有员工都是那么尽心尽职的,总有那么几个“奇葩”,仗着老员工,基本工资高,不在乎那么一点的销量提成。所以现在换了新领导,不适应这种管理方式了,就对着干,也是让人头疼。   发表于 2016-8-19 10:25  回复
xianrui2010  回复 影子姹季 : 销售本来就是要有业绩考核的,完不成业绩的,可以降薪;调岗;开除等  发表于 2016-8-22 1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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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0:14:33 |只看该作者
一款明星都在用的面目,想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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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2:53:05 |只看该作者
影子姹季 发表于 2016-8-18 14:15
% T% R$ s8 V1 \% a) @* D此员工是销售人员,实行的是不定时制,就是以前没有很明确的管理手段去约束,才导致现在对新领导的管理手 ...
! q, f" y9 [) y6 u$ k& E, M' Q
是一个人这样,还是好多人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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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2:59:19 |只看该作者
1、只要老大合同还存在,而且他有打卡,而且上班时间是呆在公司的(尽管可能不干活),公司就一定要正常支付工资。4 l8 U: _( ?5 o5 q' H
2、如果有证据证明(比如监控录像)该员工是打完卡后没有公司任何管理人员的授权,而且其工作性质也不需要外出的情况下就离开公司仲裁会支持其旷工,当然这个一定要有证据。这样就可以通过员工违纪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赔偿,估计还可能要员工赔偿原来支付出去的工资。
1 W( g4 [0 `6 m6 }: z1 u8 m3、如果没有以上证据,赶紧以书面的形式将工作目标发给员工,约定时间输出工作结果,没有工作结果就是不能胜任工作,这样可以考虑协商解除老大合同了。有些时候赔钱能了事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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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3:43:14 |只看该作者
主要要看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只要能够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规章制度,且该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就可以按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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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4:21: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飞行员2016 发表于 2016-8-19 12:53 , b( U! [# P: J( e
是一个人这样,还是好多人都是这样?

; N' v; T; u0 Y0 u- _就这个一个人,太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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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4:24:40 |只看该作者
影子姹季 发表于 2016-8-19 14:21
3 l! [2 |  V& _" O就这个一个人,太难管理

2 H9 Z  j4 \. X0 N一个人好办
, N4 x/ \2 B, _8 g: M1 e公司应该有什么情况算旷工的规定吧0 U  r6 H8 h0 e, [$ r  m! L1 s
可能规定的比较模糊6 U/ p" u) D3 T& P- u$ q1 a
发个通知规范一下$ @9 @  J$ x% [% C( g) K
然后出现规范后的旷工情况,按旷工算+ K& H& I3 c+ Z0 X9 D
一个法人让一个自然人整的没办法,这个说出去不成了笑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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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7:07: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宇一子衿 于 2016-8-19 17:09 编辑
2 c9 O( u. X4 k- [7 {
! G' ]- ~! B8 {, A+ e简单梳理一下关键点:1、该员工属于销售人员,2、采用不定时工作制,3、员工每天定位打卡了,在合同约定区域内,但不是公司指定地点,4、公司不满意员工的表现“不见工作痕迹”。
4 Q3 }& V7 ^3 P% D& `9 G2 o3 _* r建议:1、按旷工处理证据不是很严谨,但是“以不听从工作安排为由”先给予书面警告,如果再犯,解除劳动关系,风险更小一点。2、作为HR从业者最好找员工当面聊聊,弄清楚原因,了解其业绩,对症下药,应该把解除劳动关系是最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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