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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出台的残保金征收办法新政,成为2016年企业业主最为忧虑的事情。自新办法颁布,很多企业业主、HR、财务等,都开始关注,并寻找“应对”之道。
最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之所以成为企业今年亟待解决的问题,原因在于新办法相比以往的“计算”方式变得简单“粗暴”。变化一,将当地人均最低工资为基数调整为企业年人均薪资;变化二,取消了60%折扣优惠政策。 以北京为例,原来计算的基数为北京最低工资1890+社保金的和乘以12,算得的结果再“打六折”。而现在的基数则以企业员工人均年薪资为准,企业员工人均年薪为10万元基数就为10万,企业员工人均年薪为二十万,并且没有折扣。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新旧对比): 以北京为例: 过去: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人数×1.7%-上年用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北京市年人均工资(4.2万元)*60% 现在: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人数×1.7%-上年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那么,问题就来了,企业到底是缴纳残保金划算还是直接聘用残疾人划算? 以一家500人的企业为例,如果该企业人均年薪为20万,企业未曾雇用残疾人,代入公式计算:(500*1.7%-0)*200000=1700000。通过计算得出他们所须雇佣的残疾人人数为9人,那么如果他们雇佣残疾人但不安排上岗,只支付北京最低工资并帮助购买社保,9个人就只须花费大概35万元左右。 从上述例子就可以明显看出,企业雇佣残疾人相对缴纳社保金要划算的多。其实,国家之所以出台此项政策,其目的也并不是为了征收钱款,而是为了促进企业接纳残疾人上岗就业。深度揣摩,这项政策有着很浓的“罚款”味道,也就是说,雇用残疾人,不需要交罚款,不雇用,那是交罚款划算呢还是不交罚款核算呢? 国内首家残疾人就业推荐平台“如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残疾人培训和工作推荐,并为企业提供残保金减免方案设计,帮助企业匹配合适的残疾人,并协调保护残疾人与企业雇佣关系,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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