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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欲望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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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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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i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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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16:34: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我也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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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1:13:00 |只看该作者

不返还!

[quote]以下是引用闲看风雨在2006-2-28 14:47:22的发言9 P+ T2 z7 e0 \$ {! l 1、张先生离职并取得补偿后,就已不再是该公司职工了,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a" Q5 O& J& O( e0 z) L6 b5 N 2、张先生重新入职,属于该公司的新员工,与该公司构成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之前的补偿费当然不能要求其返还。 . U% O+ n4 L# o3 R, \同意这个观点 - P# s; v: A7 H% y; O. A: Y**************[/quote] - K6 M! [4 F) [: |2 Y; S+ x ; T! Q# t- m$ J" J同意这种观点! ) G# I3 V5 Z4 @' J; i* j  这是法律逻辑上的肯定的。只是以我国的人际关系来讲,张先生有被辞职的危险啊,呵呵 ,除非这家公司的人力工作者很可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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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4 14:58: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从法律角度上讲,补偿金是不需要退的。但如果他本人很需要这个岗位和工作机会,愿意退回,当然可以协商退回些。[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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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12:55: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张先生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是“自由人”,在法律上不属于该公司员工。两个月后他再入职,并非是复职的概念,而是重新录入上岗,只不过,与其他新进员工不一样的是,该公司和他合作过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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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6 12:57:00 |只看该作者

我同意这位仁兄的观点!

[quote]以下是引用不老的传说在2006-3-4 14:57:56的发言, u5 s: B& ]8 z8 \" D 从法律角度上讲,补偿金是不需要退的。但如果他本人很需要这个岗位和工作机会,愿意退回,当然可以协商退回些。[em01] 9 S$ O2 P) O* F) J1 R**************[/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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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11:56: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只需定义一下回来的方式:复职要还,重新入职不需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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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18:47: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公司行为不可行,, z* M+ o; m! g! m P 并且也不应该以返还赔偿金为由辞退该员工,除非该员工确实不符合新岗位要求[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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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19:42: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是个好帖子,我同意从法律角度来看,张先生是重新入职,公司无权要求其返还。3 D$ G, c9 D( K+ U 但从国内实际的人情关系来看,更如果该企业是一家民营企业,建议张先生如果想为自己在该公司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主动退还将是一个更明智的选择。国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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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0:19: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法律上是不用退的,但张先生要这份工作,只能自觉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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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7:18: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引用 . U. u$ i" y. }' I. U张先生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是“自由人”,在法律上不属于该公司员工。两个月后他再入职,并非是复职的概念,而是重新录入上岗,只不过,与其他新进员工不一样的是,该公司和他合作过一段时间。 [e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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